洗碗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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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荣
在家务活中,一日三餐,洗碗当属频率最高又最简单的。儿子成家有了孩子之后,他首先出手为我们分担的家务劳动便是洗碗。碗洗得很干净,厨间也收拾得很清爽,我们都夸他。可不久他就感到厌倦了,开始找借口“逃避”。在我的追问之下,他勉强说出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太单调乏味了!
如今,家居条件都改善了,装修后的厨房宛如一件艺术品,成套的厨具合理、实用,且有各种清洁液和清洁工具相匹配,操作起来确实令人称便。
但我很理解儿子的“理由”。在局促之地周而复始地重复着一个动作,这种家务活委实没有什么情调。如果想想童年少年时那下硚口洗碗的日子,一定会觉得情趣十足,那才叫乐滋滋呢!
我特别难以忘却的是住在百间楼河东的那些日子。大约十来岁光景,母亲便开始让我干一些庸常的家务活,比如洗碗、烧火。我最喜欢下河洗碗。
那时,百间楼河的水十分清澈,除了冬季,没有航船经过时常常连河底的水草和鱼都历历可见。小孩子家口渴时,不像现在动辄可乐、矿泉水的,用双手掬成碗状,喝上几口,仿佛清泉,有一丝淡淡的甜味,煞是解渴。母亲让我下河洗碗,先带上我几回,照现在的说法,就是给一个熟悉的机会,算是实习。她洗我戏水。后来便给我收拾好,把待洗的碗筷都装进元宝篮里,放上一块抹布或一条丝瓜筋。洗碗本身是一项简单的劳动,注意事项无非就是不要把碗打碎或掉进河里。其实母亲也不可能在我身边装探头的,洗完以后也不可能逐一清点,出些纰漏自然用不着使瞒天过海之计。有时不小心把金镶边碗磕出个额巴子,或让蓝边大碗掉到河里,我会佯装无事。直到后来才被母亲发现,少不了一顿“火爆栗”或“柴扎肉”。这当然也有点冤枉。比如一次一个肉碗因为放在饭镬里炖,肉汤溢出来后碗整个儿外面都是油腻,我的小手捏不住就掉河里去了。开始时我不会游泳,只好央邻居哥哥帮我潜水去摸,后来我有了水性,解决问题也就成了举手之劳。
当然冬天下河洗碗的滋味并不好。寒冬腊月大人都不下河洗了,在家里用温水洗。但只要是冬天,那小手一触及河水就冷得刺骨,这时我就尽量逃避这桩苦差。不过洗碗更多的是乐趣,洗碗最好的时光是在夏天。
夏天洗碗,其实我是醉翁之意不在洗碗,而在于嬉水。天气暖和的日子,我穿着木屐,拎了篮子,不会忘记再在肩上披上条毛巾。名义上是顺便洗个冷水面,实际上是去捉小鱼。最好是河水上涨的日子,那有水的石阶还未生出青苔,稍为撩拨一下先下水洗碗者留下的鱼骨和饭粒,我便用双手撑起毛巾四角使之成网状,然后从外往里驱赶小鱼虾。那时河里的小鱼小虾比比皆是,这小网一张肯定收获不菲,大凡都是些小鳑鮍、小弯转(虾)、小鲈鱼,运气好时还能逮到玉稚鱼什么的。“刀不连”是我害怕的,“糙皮丹”是我不喜欢的,这些我都不会去捉,是网开一面的。如果是枯水季节,漫水的石阶没有了,我就会先撑开小网,然后把碗里的残羹往外港(即硚口外侧)倒,小鱼一下子涌上来,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切入水里,包抄过来,同样能收获可观的战利品。尔后装入大碗,放在洗净了的碗的上面,喜滋滋、屁颠颠地唱着山歌进门,不过雪白的毛巾已变得面目全非了。
自从学会了游泳,洗碗这差使更显得其乐无穷,因为它常常会唆使我和游泳混为一谈,使本来文文静静的洗碗变得肆无忌惮。大汗淋漓的日子,洗着洗着,我干脆脱光了衣服先洗澡后洗碗,以至母亲到硚口找我时那一篮子碗还原封不动地搁在石阶上。有一次,我占了硚口外侧洗碗,待碗洗净装入篮子后突然一个鹞子翻身掉河里了,水溅了在内侧洗涤的隔壁阿姆一身,她以为我不慎落水了,赶快来拉我。那知我猛地从河底钻出来,抹一下脸,嘻嘻一笑,把她吓了一大跳。“恼”得阿姆大骂我“小拆煞几”。落水时我是打赤膊的,因此上得岸来说不上是“落汤鸡”。
想到小时候洗碗的日子,心里就觉得美。现在这把大年纪了,有时真想再回到童年和少年时代,这实在也是人之常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