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乡村往事
来源: 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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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最西端的一个乡镇叫杭垓镇,它与安徽省的宁国市接壤,以前我就在那里工作。
不过那时不叫“杭垓”,而是叫“永太”。
话说当时的“永太公社”,区域面积没有现在这么大,干部也少,一共才十二三个人。那时候的公社干部,吃住都是在公社里,根本没有星期天和休息日的说法,平时也很少回家,家中确实有事情了,就向公社书记请假一两天,事情处理完了,就马上回到公社里来。
为了解决“民以食为天”的问题,公社里办起了一个食堂。实行自负盈亏,干部自己交钱交粮票买饭菜票,然后凭票到食堂里打饭买菜。记得饭票是按一两、二两、半斤制作的,菜票则是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五角印制;饭菜票的票据材质都是纸质的,后来又改为塑料。
食堂里烧的菜多半都是些家常菜,以萝卜、青菜、大白菜当家,假如能吃上青菜加肉丝豆腐(冬令时节是菠菜烧肉丝豆腐)就能算得上是好菜了。有时碰到有熟人或者客人来,也是在食堂里吃,但要事先向食堂烧饭的阿姨打好招呼,“今天中午我有一个人来吃饭,请多准备一份”,饭菜票自然是由自己掏。
那时,公社里总是会遇到人事调动,为了体现同志之间的深厚感情,也要请调走的人吃一顿饭的。那时候,工资、出差车票等办公费用都是要拿到县里去报销的,对于吃饭报销这种事,根本就没有这么一说,连提都不敢提。同事要调走了,饭还是要吃的,怎么办,同事之间人人掏腰包凑钱,让食堂加菜,叫着“打平伙”。
有些小单位,比如财税、信用社、邮电所等单位由于人员少,食堂很难办得起来,公社食堂也会接纳他们,这些单位的人也来公社食堂打饭、买菜,不过每人除了购买饭、菜票以外,还要向食堂里缴上“搭伙费”。
过年了,大家也会凑到一起吃个饭。那时公社里有一座厕所,周围大队的社员每年都会有人来买粪运到乡下当肥料,一年下来卖粪积余的钱,刚好够公社干部会个餐。记得有一年,因好多干部下乡办事,人凑不齐,没空会餐了,就派人和食品公司联系,买来一些猪肉,每人分了两三斤猪肉拎回去过春节,心中高兴了好一阵子。要喝茶,开水就在食堂大铁锅里烧,每月的报纸和收到的信壳都舍不得丢,全部当着废品拿去卖掉,专门用来买茶叶。
公社原来的办公用房都是些老房子,好多都是利用祠堂或者土改前的老宅改建的。在这些老房子里,除了办公以外,也安排一些干部住宿。有些老房子因年久失修,楼上没人敢住,所以房间全部都安置在楼下。房间里的地皮是泥巴的,遇到连阴雨天气,房间地面上都会出水,有时为了去除潮气,只好在地上撒上一些石灰。房间与房间之间,都是用木板做墙壁隔着。但是,这种木板房隔音效果一点都不好,晚上,住在房间里的人有一点声响,隔壁的人都能听得见,打呼噜就不要说了。
说到住,还有一些事情也触发到了我的记忆。那时也有一些中心工作需要下村(大队),由于交通条件没有现在这么好,多数人连脚踏车(自行车)都没有,所以,下村都是依靠“11号汽车”(两条腿),到了晚上一般是不回到公社里来住宿的。因此,下到队的干部吃住都是由大队安排在一户群众家里,但要按照规定交上粮票和钱。脸盆、饭碗、毛巾、被子等生活用品,都是自己带下去的。白天和村民一起干农活,晚上则安排学习开会。比如“双抢”或“秋收冬种”“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等中心工作,忙完了才能回到公社里,一般需要在下面住上半个月或者二十几天。
我开始是做人武部工作的,经常要搞民兵训练,象携带脸盆、饭碗、毛巾、被子等生活用品是常有的事。有时到县里学习、开会、轮训什么的,也是要带上铺盖的。那时,凡是到县委党校开会学习,就需要带上铺盖,房间里有稻草,晚上就用稻草在地上打地铺,同事之间有时口头协议说好的,用我的被子当垫被,就将他的被子做盖被,两个人联合起来睡,叫“并铺”或“轧铺”。
在那个年代,好多公社的办公用房和干部住房都是紧张的。最近,我因工作关系,不经意中翻阅到了那时候的部分文件。其中,有一个公社的报告进入了我的眼睑。这个公社在打给县里的报告中说:“我们的办公用房有14间,都是土木结构的,其中有5间的屋顶是毛竹的,现已虫蛀,如有大风和积雪,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本着节约和勤俭的方针,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面临实际问题,不得不向领导要求,急需建造房屋。 ”这样的情况也不止这一个单位,有的公社在报告中说,“由于没有住房,其中一部分干部只能租借民房办公和住宿。 ”有一个公社其办公用房的状况更是糟糕,这个公社门前有条小溪,用房不仅差,而且在公社卫生院的下游,且紧挨着。那时没有自来水,“公社食堂饮用水实在不卫生,尤其是在流行性疾病流行期间,凡是在公社食堂就餐者,几乎全被感染。 ”报告要求在修建房屋时,再打一口水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