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研究,定于11月22至27日对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重点工作联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四城联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构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等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采取的新举措、探索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效及注意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