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湖委办传[2004]
号
关于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研究,定于11月22至27日对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有关重点工作联合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查内容
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四城联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构筑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等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采取的新举措、探索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效及注意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
二、督查形式
采取组织浙江日报湖州记者站、浙江广电集团湖州记者站、湖州日报社、湖州电台、湖州电视台、湖州在线等媒体到县区听取情况介绍、进行实地采访与督查调研相结合的办法。
三、督查安排
11月22日下午,在市区有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
11月23日,到德清县;
11月24日,到长兴县;
11月25日,到安吉县;
11月26日,到吴兴区;
11月27日,到南浔区:
附:市本级和各县区有关督查内容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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