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 最新报道
义务巡逻队让“双禁”更入心
发布时间:2018/3/2   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请您与家人不要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燃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并且对空气造成污染……”近日,伴着响亮的喇叭声,湖州开发区凤凰街道滨河社区志愿者巡逻队又开始了“双禁”宣传。队员们戴着红臂章,拿着手电筒和喇叭,挨家挨户宣传新规内容、回收村民家中遗留的烟花爆竹。结束后,队员们还及时记录巡逻情况,做好“双禁”工作记录。

和往年春节相比,奋战在“双禁”第一线的湖州开发区机关干部、志愿者特别忙碌,每天不间断地在社区里、道路上巡逻,宣传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使环保过年、安全过年的理念深入人心。

据滨河社区志愿者谢素清介绍,社区的“双禁”宣传从今年元旦前就开始了,从社区入户宣传,到沿街店面、副食品批发市场的重点宣传,人人知晓“双禁”、人人执行“双禁”的氛围日渐浓郁。“往年总有一些商家会燃放烟花爆竹讨个‘好彩头’,今年我们社区早早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承诺书发放到每户商家,要求每户商家签字承诺。现在看来,‘双禁’效果还是显著的,商家们都信守承诺。”

谢素清告诉记者,社区“双禁”宣传巡逻队由社区干部、党员志愿者和社区居民骨干组成,每天有2组人员手持“双禁”小喇叭轮流进行不间断巡逻宣传。从1月初起,她天天到社区报到,每天参加两个多小时的“双禁”宣传,年初四那天更是从中午一直巡逻到深夜。“我们社区的义务巡逻队是全年无休的,已经持续好几年了,每年都由社区志愿者轮流值班,今年春节期间更是加密巡逻频率,确保不发生一起燃放事件。”滨河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沈建华告诉记者。


 

湖州智媒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 2003-2020   新闻热线:0572-2598531 邮箱:963458800@qq.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146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湖工商广字第0098号  浙B2-20060146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