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只想讨个彩头,想不到还要被罚钱,真是后悔死了。”近日,家住吴兴区月河街道东湖家园的顾先生买了一辆新车,为了庆祝,他把家里留存的几个烟花爆竹拿到楼下燃放,结果被附近巡逻的月河派出所民警发现,当即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买烟花爆竹花了不少钱,放完了还要被罚钱,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离“双禁”新规实施已不足半个月,近段时间以来,全市上下宣传“双禁”的氛围越来越浓,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但仍有极少部分市民在乔迁、结婚、开业等时候燃放烟花爆竹,结果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除了会被罚款,在环保、安全、违法方面所要承担的成本也是巨大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他们精打细算了“四本账”,看后希望大家都能做到对烟花爆竹说“不”。
首先是经济账,烟花爆竹并不便宜,少则几十元,多则上千元,付出的金钱代价不小。而且,一旦因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发现,还要面临几百元的罚款,更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安全账,不管是储存还是燃放烟花爆竹,都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市民购买了不合格的烟花爆竹进行燃放,容易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如果燃放不当,还可能引发火灾,造成更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危害巨大。
再次是违法账,根据“双禁”新规,公安机关对因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更重要的是,受到处罚的信息,还将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对违规者今后就业、贷款等将造成影响。
最后是环保账,燃放烟花爆竹势必会造成PM2.5数值上升,往年的元旦、春节等节假日集中燃放后,导致严重空气污染,这对于我们所有生活在湖城的市民来说,都不利于身体健康。“四本‘账本’清晰明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显而易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希望广大市民在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开业等活动中,尽量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纸花筒、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准备宴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绿水青山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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