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虽是传统风俗,但带来的危害也不容忽视。近日,东阳市政府发布《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从明年3月20日起,该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将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为提升东阳市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美丽的人居环境,该市高度重视,积极稳妥推进烟花爆竹禁燃工作。2014年12月9日,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城区实施全年禁燃、禁售,范围扩展为东至迎宾大道,南至南山顶,西至八华路(北延伸至北山)、城南西路、象金路,北至北山顶。而且,鉴于该市山林火灾大部分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林(含林区内生态公墓、墓地、林地)也被纳入禁燃范围。2015年10月1日起,禁燃范围再次扩大到吴宁、白云、江北等3个街道所辖全部区域,以及当时上卢管理处所辖迎宾大道东侧绿化带以西区域。2016年1月1日起,横店镇加入禁燃行列,中心镇区实施全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数据显示,自实施烟花爆竹“双禁”以来,东阳市火灾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噪音扰民等现象明显减少,空气持续改善。今年春节假期期间,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春节假期PM2.5浓度均值为49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4%。因此,烟花爆竹“双禁”得到广大市民支持,不少市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纷纷提出将禁燃扩大至东阳全市范围的建议。
今年6月,东阳对全面禁燃工作开展调研。10月13日,东阳召开《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社会公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烟花爆竹经营者、政府相关部门及镇乡街道等25名听证代表参加。此后,之后,东阳多次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深入探讨。11月9日,东阳市政府发布《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经公安部门许可的焰火晚会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禁止范围。实施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后,对违反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及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通告规定,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或向公安、安监部门举报烟花爆竹违规燃放、违规运输、违规销售、违规存放等行为。对有效举报,由公安、安监等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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