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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听取各地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5/3/10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为切实落实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市纪委近期已启动当面听取县(区)和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
据了解,市纪委将分集中听取和上门听取两种方式当面听取报告。目前,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正分别带队赴有关市直属单位当面听取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向市委、市纪委提交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市纪委及时研究确定年度当面听取报告对象安排并提前通知。 12个集中当面听取单位的书面报告已分送全体市纪委委员审阅,由各位委员认真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书面评议意见。
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和市直属有关单位对于集中当面听取和上门当面听取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应当及时加以研究。对于能即知即改的立即予以整改,对于要提出整改措施加紧整改的应及时报送相关整改意见,按时序进行后续整改。对于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列入次年主体责任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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