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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拔“软钉子”要在制度上使劲
发布时间:2015/2/4   稿件来源:   

  “软钉子”把一些干部内心的小九九暴露无遗,是作风建设中的一股逆流。这样的问题,群众痛恨,学界也十分关注。

  今天,我们邀请了三位专家学者,分别从行政责任、程序制度、基层治理的角度,谈谈“软钉子”的内在成因。期待这些打开治理视野、找准制度空隙的意见和建议,能够有助于我们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更有利于解决各项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软钉子”是否存在地区差异,有没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属性?欢迎各方人士继续发表见解、建言献策。

  来稿请寄:rmrbpl@163.com或传真至(010)65368684

  ——编 者 

  

  别光在“脸好看”上做文章

  杨永纯

  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之一,便是力求破除衙门作风,回应民众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中央适时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反“四风”,持续高压反腐,正是要顺应人民意愿,让民众切实感知到社会的风清气正与政治的廉洁清明。

  但正当成效频现之际,一种“新衙门作风”却悄悄露头。它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如下特点:第一是在治理举措回应方面表现为“积极退守”。对改革要求“积极”响应,却在责任担当上隐蔽退守,在日常行政中表现为脸好看、门易进、话说圆、事不办的“软钉子”。第二是在法定义务方面选择责任回避。凡在权力施行范围内涉及行政问责或责任担当时,第一反应是规避可能的潜在问责影响。第三是在法律责任方面属于行政不履职。一方面缺乏克服“一放就乱、一管就死” 审管怪圈的改革勇气,一方面消极退守又面临改革压力,只好虚晃一枪,在“脸好看”的自我彰显下选择消极卸责。

  无论改革智慧多么高超、顶层设计多么缜密,都不可能皆大欢喜。因此,治理者不仅要以公义担责任,还要有放权的勇气和胸襟。“新衙门作风”的实质是在改革大局和局部利益选择中自缚手脚的一种行政不作为。因部门利益和责任回避而自废职能、自弃尊严,结果必然自外于民众,寒了群众之心。惟有顺势而为,勇于担当,才能应势成事,也惟此方可塑造改革的政治品格,承载起民众的普遍信任。

  (作者为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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