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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举措护航“五水共治”
发布时间:2015/1/27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湖州市司法行政系统以湖州被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服务“五水共治”专项行动,及时妥善化解涉“五水”矛盾纠纷,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据统计,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去年全年共开展涉“五水”专项排查9000余次,入户进企3000余家,调处矛盾纠纷441件,调解成功率99.1%,没有发生因调处“不合理”或“不及时”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五水共治”工作深入扎实推进,为我市捧得省2014年度“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市“大禹鼎”立下了功劳。
把握大背景,着力在未雨绸缪、谋划部署上下功夫。“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推出的大政方针,是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是深入贯彻“八八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建设“美丽浙江”的战略重点。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在我省开展“五水共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社会矛盾纠纷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规模群体化、表现形式极端化等特点。如何顺应矛盾纠纷新变化新特点,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服务保障“五水共治”,这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服务保障“五水共治”与服务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超前谋划、全面部署,第一时间出台了全系统实施“法律护航”系列工程、服务保障“五水共治”的《实施意见》,在面上加强组织协调,加快工作推进。
构建大网络,着力在全面覆盖、无缝对接上下功夫。健全完善的组织网络是坚持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基础。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分布城乡基层、工作触角涉及社会各个领域的优势,切实抓好预防性、源头性工作,对于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事后调处为事前预防具有重要作用。在建强传统的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环保、林业、渔业、矿山等涉“五水”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努力扩大和拓展专业调解在涉“五水”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影响力、渗透力,使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全市各个领域、每个角落,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及时调整充实了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构建了以市、县区司法局为指挥协调中心,司法所为纽带,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为主阵地,调解室和调解员为排头兵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真正做到“哪里有涉‘五水’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力量”。
完善大机制,着力在“三调”联动、协作联合上下功夫。机制管全局、管长远、管方向,机制建设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在预防化解涉“五水”矛盾纠纷工作中,市司法行政机关健全与法院、检察院的诉调、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与公安机关联手,做强驻派出所联合调解室,配备专职调解员106名,同比增长55.9%,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调联动,有效彰显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植根基层、贴近群众、分布广泛的网络资源优势,加强与环保、水利、建设等职能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联系协作。安吉等地成立人民调解联调团,建立联调团坐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律师坐堂司法所、调解员坐堂村委会的“三坐堂”调解机制,整合专家顾问、调集社会力量,开展涉“五水”矛盾纠纷“拉网式”排查、疑难重大纠纷“集中式”会诊、跨区域纠纷“携手式”联调,促进涉“五水”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开展。
咬定大目标,着力在全面排查、防范未然上下功夫。化解涉“五水”矛盾纠纷,重点在基层,难点在预防,关键靠群众。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目标导向,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工作大局为着力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定期分析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涉“五水”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做到重点领域重点排查、热点问题集中排查。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通过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做到有事能调解、无事夯基础,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市司法局在专题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湖州市涉“五水”矛盾纠纷分析报告》中,通过分析研判涉“五水”矛盾纠纷的基本态势、预测矛盾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并提出预防化解相关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分别受到市委书记马以、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批示。
落实大责任,着力在第一时间、有效化解上下功夫。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真功夫、是第一责任。广大调解员勇于担当,在受理或调处涉“五水”矛盾纠纷时,从不因其小而轻之,更不因其难而避之。不管矛盾纠纷的大小难易轻重,都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将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大家有案受案,无案摸案,主动接触规劝疏导了结纠纷,互谅互让化干戈为玉帛,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不过夜,疑难问题不出村、不隔天,有效防范处置了不稳定因素。在我市温室龟鳖养殖大镇吴兴区东林镇,部分群众因法治观念淡薄,对镇里为治理水污染而开展的“龟鳖整治”专项活动不理解、不配合,一时转不过弯来的少数群众甚至持对立态度。为防止矛盾激化,镇村两级调解员主动上门,面对面、心贴心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争取到广大养殖户的理解支持,该镇“龟鳖整治”工作签约率、量棚率均达100%。针对部分群众转产转业后无事可做、今后生计可能发生困难的实际,调解员还积极帮助联系园区企业,推出有关工种、岗位,通过报名登记、岗前培训等方式,让养殖农户顺利实现平稳过渡、转产转业。
开展大宣传,着力在以案说法、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法治宣传教育是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广大人民调解员将化解涉“五水”矛盾纠纷中发生的有典型性、教育性的案例,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予以宣传,使法治宣传教育全方位融入并根植于法治实践中,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调解员实地调处涉“五水”矛盾纠纷时,还有群众主动协助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市司法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治水办等部门组织开展“寻找‘三美’,法治‘五水’”文艺作品征集活动,从省内外征集到表演、影视、动漫等各类法治文艺作品141件。长兴、德清县司法局加强与当地电视台合作,坚持办好《娘舅来了》、《老娘舅》等电视调解栏目,并切实加大涉“五水”调解案例的宣传力度。两个电视专栏集宣传、教育、警示、引导功能于一体,成为深受观众喜爱的法治宣传节目。德清新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蔡锦荣结合自己调解涉“五水”矛盾纠纷的亲身经历,创编小品《治水英雄》,由镇法治文艺宣传队走村串乡巡回演出数十场,群众好评如潮。广泛深入持久的针对性、“接地气”宣传,使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为“五水共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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