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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干扰,法槌才握得更稳
发布时间:2014/12/11 稿件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整治“六难三案”,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八项禁令”,努力遏制说情之风。
一、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通过“打电话”、“写条子”、“作批示”等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影响干扰案件的审判执行。
二、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他人和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或批转有关涉案材料,不得对他人和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评论或建议意见。
法院领导干部或法院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需要对正在办理的案件提出指导意见时,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案件承办人对法院领导干部或法院工作人员以“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要求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将上述文字材料存入案件副卷备查。
三、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或带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私下会见案件承办人或到案件承办人的家中谈论案情、送交材料。
四、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或带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对案件承办人送礼、宴请、或支付旅游、健身等娱乐活动费用。
五、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提供案件承办人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为当事人进行说情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探(打)听案件审理情况,泄露审判秘密,提供合议庭、审委会研究案件的不同意见。
七、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选择法官,或介绍案件承办法官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提供的优惠。
八、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及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案件,从中收取酬谢费。
记者 杨骏
情面,是中国人最注重的;铁面,是对司法者的基本要求。当情面与铁面要二选一时,你会作何选择?这也是法官经常会遇到的选择题。
上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八项禁令”,剑指说情之风。实行近一个月来,禁令的效果如何?反响怎样? 12月9日,记者走进该院进行了采访,试图找到“八项禁令”背后更深的含义。
约束还是解放
查阅“八项禁令”具体内容,一个“细”字跳入记者的脑海。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及工作上的便利,通过‘打电话’、‘写条子’、‘作批示’等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影响干扰案件的审判执行;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要求法院工作人员非因履行职责,不得过问他人和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或批转有关涉案材料,不得对他人和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发表评论或建议意见……”
“细读‘八项禁令’会发现,常见的说情状况禁令中都有提及,真的非常细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沈松梁说。这位在法院系统工作了30年的资深法官,对于“说情风”并不陌生。“中国社会就是人情社会,几千年下来的传统了。湖州地方又不大,碰来碰去都是熟人,以前法官办案有熟人打招呼确实不少见,法官也不堪其扰。”
按常理,严令出台虽不能说排斥,但也似带上了紧箍咒。不过,该院民三庭的年轻法官项炯却觉得一身轻松,“在我看来,如此细致的禁令与其说是在约束法官,不如说是在解放法官。”项炯认为,禁令的实行给了法官更多的办案空间,不被外界的因素所羁绊。
他举了个例子:“不少当事人来找法官时总说‘某某法官也说过这案子该怎么判’之类的话,一些年轻法官往往会有点底气不足。如今,禁令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严禁法院工作人员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当事人类似的话就不足为信,法官在断案时也少了后顾之忧。”
“人情案是妨碍司法公正的一大因素,‘八项禁令’必须严格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法官的责任势必越来越大。“八项禁令”固然给法官套上了紧箍咒,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一项实举。不受干扰,法槌才会握得更稳。
冷面还是阳光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向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委托人提供案件承办人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为当事人进行说情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这是“八项禁令”中的第五条。
连问个电话号码都不行?难免有人会觉得法官太冷面了。“看似冷面,实则阳光。”沈松梁对此有他自己的理解,“许多群众要打官司,想到的第一件事往往是‘怎么联系上法官搭上关系’,这是人情社会惯有的思维方式。其实,就算跟法官打上了招呼,能起多大作用呢?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不会违背原则判案的,因为一审不服还有二审,二审之后还有监督机制,没人会冒这个风险。”沈松梁说,与其累死累活托关系,不如把“后门”堵上,一切晒在阳光下。
“‘八项禁令’就要促使当事人把话都放在法庭上说,法庭上有录音录像,一切都是阳光的。”张宏伟表示,“八项禁令”是法院系统的内部规定,但它影响的不仅仅是法官。社会上,往往有这样一种惯性思维:“我不找关系,别人找了关系,我就吃亏了。”禁令的实施首先要把法院内部的“后门”关得严丝合缝,倒逼当事人走到阳光下。
“八项禁令”出台并不代表隔离法官,还是有人打招呼怎么办?禁令中明确,案件承办人对法院领导干部或法院工作人员以“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过问案件办理的情况,要求将相关内容记录在案,并将上述文字材料存入案件副卷备查。“我们要求‘全程留痕’,如果法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判决,一切都有据可查。”张宏伟最后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杜绝人情案必须从法院内部抓起,同时希望社会各界能摒弃“后门”思想,为法官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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