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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往来”非腐败借口
发布时间:2014/11/3   稿件来源:   
    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

    亲朋好友之间相互走动本是正常现象,但如今“人情往来”却成为了个别人借机敛财、以人情之名行贪腐之实的幌子。他们在庸俗交往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一步步丧失底线,最终陷入违法乱纪的深渊,以至于出现“节日到,干部倒”的怪现象。

    在笔者看来,这些干部之所以披着“人情往来”的外衣大肆收受贿赂,归根结底还是思想作风不扎实,对于贪腐心存侥幸,认为朋友之间的来往无伤大雅,不能称之为收受贿赂。殊不知,如果不是因为手中的权力,那些本不相识的商人怎么会突然登门造访对你问寒问暖?怎么会一个个出手阔绰给你送钱送物?如果不是因为手中的权力能够“变现”,为什么在“人情风”中送的少、收的多,不但没负担,反而得实惠?有些人之所以把这种交易说成“人情往来”、“盛情难却”,不过是对腐败堕落的辩解和自我安慰,无非是欲掩盖行贿受贿的本质,希望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

    人情是有公私之别、正邪之分的。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人情观,在工作和生活中分清公和私、正和邪,切实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不为私情所惑,为自己的“人情往来”画好红线。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绷紧廉政这根弦,筑牢道德防线,防止“人情往来”成为腐败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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