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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办案主业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4/9/2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系列报道之二

  今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0件178人,其中涉及乡科级以上干部22件22人,县处级3件3人;结案1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其中县处级4人、乡科级13人,有5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持主动出击、不等不靠,全面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新要求。市纪委整合办案力量,及时协调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各县区纪委也加大办案力度,共查办科级干部19件19人,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1件, 10万元以上5件。据了解,全市共查办经济类案件54起,涉案金额6234.8万元,同比上升292%。

  在“三转”的过程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办案职能,在领导力量、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向办案工作倾斜,同时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了全面改进,从广开案源线索、做实初查初核、强化领导指挥、提高突破能力等方面,按照又好又快办案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建立案件快查快办、及时移交、督办协调的工作机制。对移送给司法机关的案件,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全程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案件进展。在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助中,注重发挥各自的优势,营造强大的反腐态势,促使有关涉案人员主动上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抓早不抓晚,抓大不放小,通过严肃纪律,把“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功效充分发挥出来。工作中,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中央纪委明确的处置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函询、诫勉谈话或警示提醒,会同有关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干部谈话,促其警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该了结的予以了结,共了结涉及县处级干部问题线索3件、科级干部问题线索7件。“既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又要把办案安全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摆在办案工作最重要、最突出的位置来抓。”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案人员一定要紧绷“办案安全”这根弦。

    事实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铁的纪律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了案后安全评审和反向测评、专业陪护、第三方监控、医疗保障协作等制度,并组织开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办案安全形势分析会、举办特勤陪护培训班等措施,加强办案纪律和安全教育,不断深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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