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湖州群众路线网 > 动态信息
度假区探索“房票制”推进拆迁农房安置
发布时间:2014/8/29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此举将是拆迁安置方式的重大改革

    记者 戈 杰

    项目是度假区发展的核心所在,然而项目落地,首先要解决的便是土地问题,因此征地拆迁就成为了项目能否顺利快速推进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如何实现顺利拆迁和农民安置方式的和谐统一,度假区有了新招。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该区探索实行产权置换与“房票制”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在确保拆迁进度的同时,保障了农民的利益。

    据了解,度假区推行的“房票”,是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依据签发的,用于确认被拆迁户在一定期限内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到期以货币方式结算的一种权利凭证。“房票”的功能类似于债券,具备“房票”执行周期内在指定银行质押贷款,以及在执行周期内获取利息收益等功能。

    “这是一次拆迁安置方式的重大改革,‘房票’推行后,和以往的农房安置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度假区拆迁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往的拆迁安置方式大多都是产权安置,被拆迁户按照人均安置面积结算,一般都能得到多套房屋的补偿,但实际上,被拆迁户根据自身居住需求只需要1至2套房屋,这样不仅造成了大量安置房空置,同时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通过“房票”的形式,不仅节约了土地,被拆迁户选择的权利更大了,他们可以用房票去指定的银行进行贷款,用于购买其他地方的房产。“有了‘房票’之后,我们的自主选择权更多了。按照原来的方法,虽然拆迁后能拿到几套房子,但像我们,房子只要一套就够了,其他的房子卖不了又租不掉,成了负担。如今有了‘房票’,从农民的生活实际出发来安置,真正考虑了我们农民的利益。 ”滨湖街道新桥村村民沈新春告诉记者,他准备把自己拆迁后得到的多余面积置换成‘房票’,然后再用它来贷款买一套学区房,方便孙子以后上学。

    据了解,目前度假区的“房票”价格是根据安置房的建设、土地和配套等相关成本来计算核定,被拆迁区域内在册农业人员可自愿选择部分“房票”安置和全部产权置换安置,安置人员如提供本家庭(户)有其他合法房屋产权证明并申请“房票”安置的,以家庭(户)为单位产权置换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其余安置面积可实行房票安置。不在册的可安置人员不能提供市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或经查证该安置人员家庭有其他合法房屋产权的,以及在安置起讫时间内已死亡人员的可安置面积,一律以“房票”方式安置。

 

湖州智媒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 2003-2020   新闻热线:0572-2598531 邮箱:963458800@qq.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146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湖工商广字第0098号  浙B2-20060146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