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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狠刹节庆期间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14/8/14   稿件来源:   
    本报讯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防止用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重申,全市各地各单位在今年中秋、国庆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及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拒收礼金礼卡礼券。对确实难以拒收的,必须在收到后的一个月内上交所在单位,或者直接缴入“581”廉政账户。

    通知强调,全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坚决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党委(党组)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狠抓“月饼盒子里的腐败”,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坚持日常性监督和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坚持露头就查,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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