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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旅游业规范透明运行之湖州实践
发布时间:2014/8/7   稿件来源:   
“行遍江南清丽地,人生只合住湖州”。旅游,一直以来都是湖州对外的一张“金名片”,如何让湖州旅游走得更快、更远,让更多人参与其中,是我市旅游系统一直在研究探索的重要课题。“湖州有丰富的旅游资源,提高市民和游客的满意度,让湖州旅游在阳光下前行,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在市旅游部门上下已形成共识。

    为了全面打造优质高效、公开透明、廉洁务实的旅游发展环境,我市旅游系统以推进实施《旅游法》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注重实效、促进发展、权责统一、高效廉洁的原则,全面开展“阳光旅游”工程建设,围绕旅游工作推行阳光管理服务、阳光问政问责、阳光党务政务、阳光预算决算四项内容,着力为湖州旅游发展提速提质。

阳光管理服务保障旅游质量

    今年6月,李小姐在湖州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昆大丽西双版纳八日游”散客拼团游,在旅游过程中,李小姐因为行程不明晰的问题和旅行社发生了纠纷,市旅游监管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刻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旅行社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李小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如今湖州的旅游市场越来越红火,市旅游部门以《旅游法》为依据,成立了旅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健全了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和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加强了景区门票、导游服务、旅游广告、旅行社“零负团费”和欺客宰客现象的“阳光”监管执法力度,保证了旅游执法公开公正。据统计,今年截至6月底,全市旅游市场规范检查行动79次,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等部门检查7次,检查企业317家,邀请电视、平面媒体曝光2次。

    对于旅游审批项目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市旅游部门实行审批公开制度,重点规范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导游资格审核等统一归口受理,同时指导旅游企业建立公开的旅游服务承诺、诚信承诺,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通过网络、通报的形式进行公开,保障旅游质量。

阳光问政问责提升服务效率

    旅游工作是一项全民工作,需要社会大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了让更多公众知情并积极参与到湖州旅游当中,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市旅游部门在开展“阳光旅游”工程过程中,坚持问政公开、问旅公开、问责公开,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能力及服务效率。

    “旅游,已经成为老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关于旅游方面的相关事项,他们却不是很清楚。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将这部分信息予以了公开。”市旅游局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市旅游部门都以旅游网站、信息发布会以及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宣传等方式,公开关于旅游方面的政策法规、规划、工作动态、景区、咨询投诉等内容,便于群众了解旅游发展现状。

    为了让旅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市旅游局还在旅游企业等级评定工作中建立廉政监督联系单工作机制,把旅游企业等级评定纳入2014年建设“阳光旅游”规范权力运行的重点工作,明确在3家旅游景区和6家星级饭店评定工作中重点对管理人员的作风和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完善“12345政府阳光热线”交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创新建立及时响应机制、当面沟通机制、结果回访机制、满意责任机制、分析通报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对旅游行业相关诉求,着力提升政府阳光热线办理的即时响应率、及时反馈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四个率”,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市旅游局“12345政府阳光热线”“四个率”分别为89%、 100%、 100%、84.4%,阳光湖州服务夏季指数为84.16分,排名第八。

阳光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旅游系统的组织机构怎样构成,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怎么样,党群工作开展情况如何……打开湖州旅游网,这些信息一目了然。

    在“阳光旅游”工程中,市旅游部门构建了民主开放、公开透明的党务工作新机制,通过召开局长(党委)办公会议,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热点难点问题、政策等进行定期公开。同时加强对局长信箱、局长谈心日、举报热线等网络信息互动平台的建设,公开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主要内容;公开旅游年度重点工作、办事程序、工作制度等政务信息;
公开服务旅游企业、保障游客和经营者权益、宣传旅游产品、稳定旅游市场等具体举措、工作成效及经验总结等情况。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市旅游部门对群众关心的旅游工作重点环节更是注重体现公开透明。公开了机关“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旅游质量投诉、旅游安全检查及旅游执法情况,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等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阳光预算决算接受群众监督

    湖州是旅游大市,对于旅游方面的投入也颇受广大群众的关注,市旅游部门在预算决算方面实现了全程公开。

    在资金预算支出方面,每年年初都会将本年的财政预算情况通过湖州旅游网进行公开,同时严格实施市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到年初有预算、使用有申报、支出有跟踪、绩效有评价,大额旅游专项资金预算、决算都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全程阳光操作。

    在财务内审方面,建立了完善的财务内审制度,加大了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和社团机构的年度财务审计力度,明确要求其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审计。同时实行下属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高领导责任追究透明度,对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在项目采购方面,凡超过3万元以上的项目,都会通过局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严格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编制及发布项目概况、资格预审条件、评标方法及标准、建设要求等有关项目信息,在市招投标中心公开进行招投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则充分发挥市旅游局招投标领导小组作用,公开进行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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