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新调整组建13个内设机构,其中具有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9个,占机构总数的69%,执纪监督人员占编制总数的72%。值得关注的是,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4个,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这是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集中精力抓好主业,着力解决“发散有余、聚焦不足”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以往纪委不仅抓党风廉政建设,还牵头或参与了很多其它事项:村务公开是纪委牵头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是纪委负责抓,就连招投标是否合乎程序也有纪委参与。今年以来,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履行好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的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大幅度精简,对确需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的予以保留、属于其它部门职责范围的不再参与,避免职能越位、错位。调整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87%,把工作重心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派驻纪检机构是各级纪委派到驻在部门的专门监督机构。以往,有的派驻(出)纪检组长,除了负责纪检工作外,还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后勤以及其它部门业务工作。但纪检组长一旦参与分管工作或者兼职,就容易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很难客观公正地监督执纪。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市纪委专门出台文件,明确提出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一律不分管驻在部门其它业务工作,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
通过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定位更加明晰。开展正风肃纪、实施作风约谈、查办违纪案件、推进“三项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查办案件、责任追究上下功夫。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按照“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要求,市纪委新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自身的监督。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推进三转”大讨论大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形成共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执纪监督“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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