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市农村污水治理

这一次,吴兴区妙西镇东边村的生活污水“无处遁形”了。记者近日来到该村村民尹师傅家,看到他家门外的一批窨井显得特别,“厨房出水”、“卫生间出水”、“洗浴出水”和“洗衣板出水”被分类排到这些不同的窨井里,分类纳管后进行综合处理,等水质达标后再排入村里水系。
作为我市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村之一,东边村已建成集中式太阳能微动力污水处理池1套、电力微动力污水处理池4套、无动力污水处理池14套,受益农户达181户,占全村居民的80%以上,还配有14个原生态一体化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装置。
在阳光规划下,昔日放任自流的农村生活污水正“循规蹈矩”完成“净化”。在阳光监管下,村里的治污工程也愈发能彰显惠民意义。
阳光规划:
治水“循规蹈矩”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作为治污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特别繁重、工作难度特别大。“长期以来,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相对滞后,分散排放的农村生活污水成为农村水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农办新农村建设指导处处长朱旭初说:“比如,有相当一部分农户使用简易化粪池,粪便污水通过渗排的方式排放出去,很容易造成浅层地下水、水源及井水的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迫在眉睫,需要阳光力量将潜藏在农村地表之下的污水化成清波。
今年,我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立足于“情况清、目标明、保障足、推进快、效果好”,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每年度工作方案》。目前,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根据治理规划,我市确定了“到2016年行政村实现全覆盖,规划保留自然村实现全覆盖,农户受益率达到75%以上”的目标任务,各县区也都排定了治理目标任务。 2014至2016年,我市各县区计划新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764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受益农户22万余户。
农村治污需要“阳光护航”。我市出台了《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对县区、乡镇(街道)、村加强项目设计管理、招标管理、施工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验收管理等进行了严格规范。
“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的设施系统建设,要做到截污管网布局合理,管道敷设规范,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尽集。生活污水排放达到受纳水域功能要求,符合设计排放要求。”朱旭初说。
针对农村治污工作面广量大的特点,我市把握每个环节,科学实施。各县区通过与考核挂钩、由领导联系、让干部包干、签订责任状、晒出承诺书等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德清县对各镇目标任务公开亮相,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亮牌”,一次亮红牌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亮红牌向常委会作出汇报,连续三次亮红牌的采取组织措施。
阳光监管:
呵护“良心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隐蔽工程,因为主要是在地下施工。因此,更要把好质量关。”朱旭初说,为此必须强化每一环节的工作监管。
据介绍,目前市指导组已对先行先试村进行多次现场检查指导,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编发了4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现场检查通报》,督促返工纠正、整改到位,同时供面上杜绝类似问题借鉴。
此外,我市还制定了《湖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核查办法》,对县区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工作落实、强化要素保障、落实建设实绩、明确考核办法等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关系到每一家农户,工程不透明、质量不好、运行不到位,群众就不会满意。”吴兴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该区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过程中,推出了一部“三字经”:规划设计“三到位”、招标施工“三个有”、工程质量“三督导”、责任追究“三签字”及长效运行“三大员”,确保“建成一片、管好一片、运行一片”,把农村治污打造成真正惠民的“良心工程”。
“我们要求,规划设计前留出足够的时间进行实地勘察,做好入户调查,到村、到户、到地段,避免闭门造车、不切实际,这是给老百姓送福的工程,重在实际作用。”该负责人说,为了阳光监管工程建设,当地还专门建立一支监管队伍,加强区督导组、镇村督导组、监理公司三方共督。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区、乡镇、村分别明确一名质量监管员,重点负责隐蔽工程质量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要求在设施建成后,每村还需落实“巡查员”、“热线员”、“维修员”三大员,与负责农村环境长效保洁的“清理员”一道,负责后期运行管理维护。
在德清县,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治污环境,当地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派驻廉政监察组,加强对项目立项、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等问题,我们要求由廉政监察组及时采集项目基本信息,将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廉政教育开展情况、现场监督检查记录、施工合同复印件、会议纪要等资料整理归档,建立项目派驻工作档案。”该县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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