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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污水治理 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
发布时间:2014/7/7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市委书记与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委员发言摘要

    “五水共治”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作为今年书记与政协委员“面对面”的主题。从4月份开始,市政协分别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河道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制度建设、农村工业服务业污水治理5个专题开展调研,历时两个月,共组织80多名委员集中调研17次,走访乡镇(街道)村、企业68个,实地查看河道18条,累计召开各类座谈会28次,收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

    7月4日,市委书记马以与政协委员围绕“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这一主题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意见。会上,共有16个界别的26名委员就农业种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小企业、农家乐、定点屠宰污水治理,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河道治理等方面内容做了发言。这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力助推“五水共治”的一次重要活动。现将委员发言摘编如下,以飨读者。

李钰 市政协常委,民建市委会副主委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着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五水共治”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农村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村“重生产、轻环保”的思想影响着农民的生产生活,由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化肥等带来的面源污染仍然存在,影响着农村的生产环境和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为此建议,在规划政策层面,一是对面源污染较重的农业产业(如集群养殖业等),明确其准入制度;二是制定农业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坚持种养结合规划布局;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起一套集农村面源污染监测、日常管理、技术保障、法律制约、政策激励多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在生产治理层面,一是倡导生态种养模式,鼓励发展良性循环农业模式;二是从严控制农药化肥用量,减少农村污染排放;三是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发酵等技术,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张育宝 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副主席 
科学有效使用农药化肥 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近年来,我市积极控制农药化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带来了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虽然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为农民带来了一时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带来了农产品有害物质超标,农业土壤酸化、板结和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为此建议:一是切实加强统防统治,努力减少农药使用量,以发展乡镇、村级植保专业化防治组织为着力点,推进植保专业化和统防统治工作的开展,实现主要病虫害有效监测防控,保障农产品安全;二是加大对测土配方资金支持,提高化肥使用效率;三是加大对生产商品有机肥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商品有机肥的有效供给,同时,出台优惠政策,通过典型的培育,大力推广“家庭农场”,实行循环农业新模式。

宣伟强 市政协委员,德清县科协主席、党组书记 
建议“五水共治”要高度重视竹林区治水
 

    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全市山区竹林生态环境不断好转,促进了山区休闲旅游业发展。但2003年开始我市农户在竹林大面积使用草甘膦、柴甘膦等农药除草,造成水系质量明显下降,植被破坏十分严重,并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对此建议:一是加强对治污水的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山区农民科学生产生活观念,引导农民使用“园艺醋”、“除草醋”等生态除草剂;二是加大对水源地竹拉丝、竹笋制品加工企业及种、养殖户的治污力度,严肃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除草剂行为;三是建立山区农民生态补偿机制,对由于禁用除草剂、蒙受直接和间接损失的农户,政府按竹林实际面积给予每亩100至150元补偿。

刘 莉 市政协委员,省淡水水产研究所鱼病研究室副主任
关于治理农村养殖废水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养殖场的整治与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调研分析,目前,我市农村养殖废水造成农村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合理的产业规划和布局规划,养殖排泄物不能合理利用,现有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养殖户片面追求高产等。为此建议:一是加强政策引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养殖业的准入制度,限制总量,科学评估各地区、各养殖品种在整个生态系统中的最适容量、市场需求量,做到真正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规模化生态农业园区,使养殖业趋于规范管理;二是通过积极发展立体循环农业,发展农业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高效加工利用等新型产业,发展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的配套服务产业,积极寻求变废为宝的处理途径;三是大力提倡种养结合,推广不同水产养殖品种混养、龟鳖二段式养殖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既可提高产品品质,又可实现与环境的和谐共存。 

郁根荣 市政协委员,南浔区善琏镇车家兜村党支部书记
“五水共治”需防止“重拆轻治”

    “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科学决策,治水先治污是党委、政府的一致共识。我认为,“污水共治”应更注重拆治并举。为此建议:一是科学、合理设计符合当前实际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案和标准,保、拆并进,既保留符合排污标准的养殖户,又拆除不符合排污标准的养殖户;二是进一步扩大有机肥使用补助范围,让更多的种植户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对土壤、河流的污染;三是加大补贴力度,将养殖业拆除补偿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统一各县区拆迁标准,既有利于乡镇、村工作的开展,又不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的损失。 

陈洁 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市委副主委 
关于农村小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治理建议 


    农村小企业的兴办和发展,提高了农民的非农收入。由于农村小企业很多是处于产业链末端,靠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来换取利益,加之管理松散、环保意识薄弱等因素,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日益严重。为此建议:一是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对农村小企业排查摸底,成立监管队伍,开展交叉检查,并发动广大群众对企业偷排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督;二是切实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运行维护费用的投入,努力做到截污和治污全覆盖,严格控制新增小企业,并逐步倒逼企业转型;三是加大整治执法力度,打破“重城市、轻农村”的做法,对农村实施综合整治。 

裴兰顺 市政协委员,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理性看待生猪养殖 科学推进污染防治
 

    党委、政府下决心调控生猪养殖总量,对减轻水环境污染可谓是件民生实事。但当前个别地方对生猪养殖搞一刀切,出现“一关了之、一拆了之”,在农民利益补偿及退养农民转产转业上欠支持和引导,极大的损伤了农民感情。建议应理性看待生猪养殖,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人与畜的关系,控制畜禽养殖应兼顾肉产品自给、农民增收、品质农业发展等要素,实现人畜和谐;二是处理好种与养的关系,从畜牧业实际出发,科学测算环境承载,鼓励有承载空间能力的区域发展适度规模养殖;三是处理好治与用的关系,促进沼液进田入区,大力发展湖羊产业有效利用秸秆等。建立起“两个机制”:一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治为先,充分理顺“禁养区关、限养区控、宜养区导”的关系;二是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加大对畜牧业污染治理及农牧结合、秸秆利用、有机肥使用等财政投入力度,推进畜牧业生态循环发展。 

周桂珠 市政协委员,浙江万新律师事务所主任 
关于有效解决畜禽集中屠宰污水处理的建议 

    我市近年来逐步推进畜禽集中屠宰,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当前,由于屠宰设施配备不到位、规划选址不够合理、处理方式过于单一等原因,屠宰废水已成为我市较大的有机污染源之一。为此建议:一是科学布局畜禽屠宰点,综合考虑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因素,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二是因地制宜制定处理方案,对现有的处于人口密集区的屠宰点,进行重新评估后接入城市污水排水管网,对于偏远地区的屠宰点,优先考虑生态处理工艺,对拟新增的屠宰点,将其对屠宰污水的处理能力作为核心考评项目之一;三是努力探索资源化利用,对动物血液、皮毛、油脂等可作为动物饲料原料的废弃物应予以回收,采取干燥、发酵等办法处理后再利用,对废水采用砂滤、网滤等方法过滤后发酵处理,作为肥源利用。 

王丹 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兼康复医学科主任 
关于我市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目前,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为43座,总处理规模为81.35万吨/日。但是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仍存在日常运行监管不到位、设施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为此建议:一是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水平,修订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理办法,并通过不定期专项督查、动员公众举报等,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能;二是创新举措,强化设施建设,结合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管网铺设延伸至附近中心村、农民集聚区等地,提高截污纳管率;三是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收费价格,完善统一收费机制,特别是对纳管工业企业按印染、化工等行业实行分类定价收费政策。 

任晓瑛 市政协委员,湖州十二中副校长
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问题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对城乡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方面十分重视,成效显著。但随着我市城市框架的拉大和大批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如织里镇平均每天生产垃圾400至450吨,而垃圾焚烧厂每天只能处理250吨,导致其垃圾填埋场几近饱和。为此建议:一是做好“加法”,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在全市范围内由建设局牵头进行统一调配,统一协调三县垃圾焚烧厂,并在市本级择时择地建造垃圾焚烧厂或扩大原有垃圾厂的规模;二是做好“减法”,设法减少垃圾产生量,通过开展有效的垃圾分类处理宣传,确定简单易懂、操作方便的分类方法,建立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机制等措施,全面开展垃圾分类。

叶晓虹 市政协常委、市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新闻主播 
党委政府应善用媒体推进“五水共治”
 

    我市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五水共治”工作,并且曝光了一批脏乱差的农村河道,较好地发挥了电视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但面对媒体监督,有的部门和乡镇不愿接受采访,或接受采访时回避问题、避重就轻。为此建议:一是党委政府给予媒体监督更多的支持与帮助,各部门也能主动配合媒体采访报道,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采访环境;二是将是否接受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纳入治水工作的考核内容;三是试行治水电视问政,让干部与百姓面对面共话治水难题,提高百姓参与。 

沈佳音 市政协常委,市农产品质量管理站站长、市农畜水产品检测中心主任
严格水源地环境保护 确保老虎潭供水安全
 

    老虎潭水库是湖州人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地,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百万湖州人民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前,老虎潭水源地环境保护主要还存在管理上形不成合力、工业企业搬迁不彻底、污染源没有彻底消除三大问题。为此建议:一是设立老虎潭行政保护区,统一库区环境与水源地保护政策制订、措施落实、治理工程建设、生态补偿、监督执法管理;二是分期分批彻底搬迁库区居民,库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库区山地实行退耕还林,增强森林植被涵养水源功能;三是严格禁止与水库水源地保护和供水工程无关的开发项目,并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建立水库环境保护志愿者队伍,形成人人关心水库、保护水库的良好氛围。 

王海 市政协委员,市环保局环保监测站高级工程师
关于加强农村治污工程质量管理的建议
 

    我市已建成了一大批集中式或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成效显著。但在设施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规划衔接不够、技术选用不当、管理制度缺失、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应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豆腐渣工程。一是重视规划制定,完善制度配套,细化阶段性目标,因地制宜地确定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路线;二是严格工程的设计标准和建设标准,工程进度服从工程质量,规范项目验收办法和程序,从源头上把好工程质量关、工程验收关;三是注重信息公开,特别是对社会筹措和捐助资金的使用上应公开透明详细,并积极发挥各方监督作用,强化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监督。

朱毅 市政协委员、湖州华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河道清淤需稳定投入


    市委、市政府大力推动河道清淤,成效显著。当前,我市农村河道主要存在河道回淤快和部分湖泊漾荡尚未清淤两大问题。为了开展好河道清淤工作,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稳定资金投入:一是向上呼吁政策延续,恢复“万里清水河道”专项资金补助政策;二是引导督促矿企承担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适当提高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或从矿山出让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用于河道治理;三是将清淤资金纳入预算,将常年性清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投入的稳定性和制度化,并加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清淤资金的监督。

李超 市政协委员,民革安吉支部主委
农村地下污水管网建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正整体推进有序,但当前还存在缺乏统一的设计和使用规范、不同规划之间衔接不够、维修养护存在隐患等问题。为此建议:一是尽快制订我市《农村污水地下管网设计和使用规范》,科学指导全市农村地下污水管网建设;二是对农村地区地下管网建设长度、泵站建设数量进行摸排,把握建设的力度和进度,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三是因地制宜,在铺设地下管网时综合考虑各村镇的规模、发展规划、人口集聚程度等因素,确定是采用污水纳管进厂处理,还是采用自建生态化处理设施的处理模式,不搞一刀切;四是加强施工行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审计和监管,并建立农村污水管网综合数据库管理系统,便于今后的管线维护、管理。

方敏 市政协委员,德清县新市职业高级中学校团委书记、总务处副主任 
关于加强农村居民环保意识教育的建议 

    目前,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以政府推动为主、群众被动参与的情况,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多层次、多渠道舆论引导,使农村居民充分认识农村治污的重要性,激发广大村民自觉参与“治水”意识;二是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提升农村成年居民环保意识,并大力推广生态防虫、生态施肥、科学灌溉等清洁型、节约型生产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农村水环境的污染,提升农村治污效果;三是结合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以点带面,提高农村居民整体的环境保护意识。

毛如佳 市政协委员,安吉县大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于加强河道生态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部分河道的整治偏重美化,却忽视了河道的基本功能,随意筑坝问题严重,忽视水生植物净化作用,不仅破坏生态平衡,而且影响防洪安全。为此建议:一是严格控制筑坝拦水,对已经建成的河道堤坝,要进一步进行科学论证,及时对不合理的堤坝予以整改、甚至拆除;二是合理控制水生物生长,既要充分发挥水草、水生物对水生态环境的良好的循环作用,也要加强对水生物的常态化管理,防止泛滥成灾;三是有效开展生态修复,包括在有条件的河道内投放一定的水生物种,构造完整的水中生态链.在河堤种植植物,利用植物的根系对河道进行防护,并且为水生物提供相对适宜的生存环境。

施一南 市政协委员,安吉县文化馆馆长
关于加大农家乐污水治理力度的建议
 

    2013年,全市农家乐共接待游客1255万人,按人均每天产生污水80升测算,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为89.64万吨。全市农家乐污水处理大部分仍为简单处理或直接排放,给农村地区带来了突出的水环境污染。为此建议: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适度发展”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防止盲目投资、一哄而上;二是制定完善的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家乐经营准入制度,将“必要的污水处置设施设备”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三是加强集中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建设和农家乐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建设力度,实现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四是加大监督整治力度,对设施不到位、污水排放不达标的,取消星级评定资格,不纳入总体营销范畴;五是加大农家乐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升其环保意识。

柳丽萍 市政协委员,市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农村河道治理应实现“四结合” 

    如何实现农村河道的长效管理,保持整治后的成果,是当前开展“五水共治”工作的关键。建议:一是治理与产业转型相结合,出台政策,培育引进保洁公司,支持与河道水质维护相关的保洁服务业等发展;二是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通过生态护岸、栽种本土水生植物、放养水生动物等措施,营造水生生物群落,恢复河道生态系统,提高河道自净和修复能力;三是治理与人文景观相结合,对七十二溇港、古运河等具有深厚文化积淀的河道不仅治理其水环境,更要提炼文化内涵、彰显文化特色,实施保护性开发,展现江南水乡的文化灵性;四是治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公益广告、环保手册等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明确村民的环保义务,共同推动“五水共治”。

史玲芳 市政协委员、湖州二中政教处副主任 
建议关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农民教育问题 

    在开展“五水共治”调研时,我们发现,有部分农民还没认识到这项工程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或不必要。为此建议:一是整合教育平台,综合政府、社会等各方力量,借助农村文化建设项目、农民技师宣讲、教育扫盲工作等平台,积极向农民灌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理念;二是丰富教育形式,通过举办各类农民培训班、运用媒体资源开展教育、组织编写乡土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农村“五水共治”宣传教育;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将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正激励和负激励,农民与其他参与主体等有机结合起来,促使社会各方、特别是农民自觉树立和增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

姜义平 市政协委员、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副院长
大力发展沼气工程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养殖场-沼气-农作物”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但当前农村沼气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2008年至今,市本级仅有5家养殖场通过申报项目获得国家资金资助;二是后续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如,沼液配送方面的设备投入和供需对接等没有相应的政策机制,社会化沼气服务组织基本没有建立。为此建议:一是加大政策支持,鼓励申报国家项目,并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二是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在资金、用地、信贷、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建立社会化沼气服务组织,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解决沼气工程“最后一公里”瓶颈问题,让沼气技术在“五水共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盛美春 市政协委员,市第一人民医院口腔科主任 
农村“断头河”治理刻不容缓


   当前,我市河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农村“断头河”还大量存在,据南太湖水利水电设计院的水域调查统计,市本级仅一头通的河道,包括“断头河”在内,就有2000余条,不仅阻碍了水系贯通,降低了河道的自净能力,甚至影响到了汛期防洪排涝安全。为此建议:一是由市治水办或水利局牵头,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对全市各地“断头河”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掌握情况;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划,明确道路交通施工、修建住宅小区等不得填埋河道,确需改变河道现状的,必须要作架桥埋管或开挖改道处理,以保持原有河道水系畅通;三是按照“全面疏通水系,恢复河道断面”的标准,因地制宜,分类疏通;四是按照“谁受益、谁疏通,谁设障、谁清理”的原则,切实加强执法力度。

朱文潮 市政协委员,湖州江南粮油副食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对农村治污项目的专项扶持。但是基层普遍反映,上级补助标准偏低且资金到位所需时间长,县区和乡镇财政资金压力大,基层积极性不高,存在等待观望情绪;并且日常运行和维护经费落实难,基层无力承担。对此,建议:一是提高补助资金标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日常运行维护资金则可从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中单列一块或市、县(区)分担,确保有效运行;二是补助资金提前到位,按照治理工程进度表、计划书,实行一区域一验收一拨付的模式,缩短资金到位时间;三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如鼓励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或逐步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减排有偿化制度。

张展忠 市政协委员,浙江东南建设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关于构建农村治污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我市各级政府在如何建设农村污水治理设施上,基本都形成了一套较为科学完善的实施方案。治理设施建成后,预计将形成近千套不同运行模式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如果由于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原因造成管理不善,极易造成治理设施丧失处理效果,形同虚设。为此建议:一是明确运行管理主体,由建设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由环保部门依法监督,其他部门和乡镇协调;二是尽快制定出台市财政对本级两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的补助政策,并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到设施运维的管理体系中,给予减免税收等相关政策优惠;三是因地制宜,对规模较大(日处理水量10吨以上)、对规模较小(日处理水量5至10吨)及对无动力(人工湿地、稳定塘等)的设施分别选择不同的运维管理模式;四是各县(区)设立专门的长效管理技术指导组,加强监管技术保障。

张光亮 市政协委员、浙江萤火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在长效管理机制


    我市农村水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在长效治理上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农民环保意识淡薄,自觉配合、主动参与、自我约束比较差;二是治理形式“单打一”,没有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作用,仅靠政府主导、“唱主角”包揽的问题突出;三是重建轻管问题突出,大量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设施,得不到专业的养护,严重影响了使用效果与使用年限。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变“要我整治”为“我要整治”,变“等、靠、要”为“自身努力为主、政府帮扶为辅”;二是突破治理形式单一化,把政府主导、包揽机制改为政府引导、宏观管理、公众和市场参与的模式;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切实做到管护与建设并重。

沈顺新 市政协常委,安吉县正新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建议抓紧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2008年,我市出台了《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的若干意见》,着力推进养殖业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但与浙江省2010年出台的《生猪养殖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比较。我市目前的畜牧业发展规划比较宏观,做环境影响评价的难度较大。为此建议:一是抓紧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修编,特别是对规划的目标、任务、区域发展布局、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实现规划的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出明确部署;二是积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我市区域环境承载力、水环境容量、生态状况、禁建(养)区规定等,对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保畜牧业产业规划与环境评价同步进行,使畜牧业规划编制与环境承载力相一致,减少规划后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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