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改革任务,为全面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将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机制,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百姓需求,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不断加强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我市社会建设科学化水平。
我市社会体制改革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着手实施:一是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体系,改革信访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完善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打击惩治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污染环境犯罪,深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三是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四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夯实平安创建基层基础,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广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建设,完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体系。五是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对流动人口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违法青少年等群体的服务管理机制。六是完善社会环境建设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与发布,加快全市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七是完善人力社保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就业创业体制,统筹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八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探索社会资本办医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