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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成为全国首个地市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4/6/26 稿件来源:
本报讯 昨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杭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通报和介绍湖州市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情况。
经国务院同意, 5月3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浙江省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6月16日,省委书记夏宝龙作出专门批示,明确要求:“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六部委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特别是要从湖州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高度融合的实现路径,不断优化‘诗画江南’宜居环境,努力实现‘天蓝、水清、山绿、地净’,争取早日把湖州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也要求把推进示范区建设作为加快湖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湖州特色的生态文明之路。
发布会由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来颖杰主持,省政府副秘书长夏海伟,省发改委副主任周华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伟俊,副市长杨六顺参加发布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胡菁菁,省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环保等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夏海伟受省政府委托讲话,他在介绍到浙江省推进湖州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安排时说,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两美浙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我省生态建设“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从制度设计层面推动区域生态建设模式的突破。省委、省政府将把湖州先行示范区建设作为实施“两美浙江”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全省工作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支持推进,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引领。
陈伟俊介绍说,六部委《建设方案》要求湖州充分发挥生态、区位和文化优势,坚持先行先试,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路径,以示范工程为抓手,努力打造绿色发展先导区、生态宜居模范区、合作交流先行区、制度创新实验区,力争到2015年,经济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节能减排任务有效落实、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力争到2020年,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开发格局基本形成,绿色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基本实现,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
陈伟俊指出,湖州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省委“两美浙江”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有利于湖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格局,有利于提升区域生态屏障功能、保障太湖流域和长三角城市群生态安全,也能为东部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路径。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省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湖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一定会取得显著成绩。
来自中央、省市近60家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提问。
会前,陈伟俊就湖州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情况接受了“浙江发布”政务微博微信、浙江之声微博微信、“湖州发布”政务微博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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