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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市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指数”评价机制
发布时间:2014/6/23 稿件来源:
本报讯“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昨天上午,退休老人王大爷走进吴兴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位身着制服的年轻干警满脸微笑地迎了上去。这位女干警是该院去年新招录的预备法官,正在担任诉讼服务大厅导诉员。
据悉,吴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2年9月建立,咨询窗口、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判后答疑,审执进度查询等一应俱全。同时,还配备电子触摸屏和案件查询系统,当事人通过自助选择便可了解诉讼流程、案件信息等。去年,该院推出青年干警导诉制度,全院青年干警轮流担任导诉员,引导当事人立案信访,提供各类查询服务。通过自助服务和人工帮助,诉讼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了一站式诉讼服务。
去年底,省高院正式发布了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在测评结果中,吴兴法院位列全省103家法院第一。同时,南浔法院和市中级法院进入前20名,并被评为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据悉,浙江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从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等方面,对全省各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要求的情况进行测评,形成指数排名。
近年来,我市一直致力于全面推进“阳光司法指数”评价机制建设。今年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就全面深化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使“阳光司法指数”的考核标准更加具体量化。“在这份实施方案中,我们对于司法公开不仅要做到省高院要求的形式性公开,更强调实质性公开。比如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同时,要求判决书更加体现说理性,双方的意见在判决书上有完整的呈现,对案件实事有具体分析过程,法律适用上有更加深入的阐述,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而司法公开却是解决执行难的一剂良药。从2012年开始,全市各基层法院就不断完善案件查询平台,做到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程序终结的所有节点全程留痕。值得一提的是,南浔法院还对失信被执行人使出“杀手锏”,借助当地媒体、信用浙江网等媒介建立“老赖”曝光台;通过与辖区旅游局和各旅行社及汽车4S店沟通,联合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共建社会诚信体系。自去年以来,共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0余例,促使部分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庭审过程和裁判文书是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最直观感受,如何做到公开的最大化?全市各基层法院把庭审过程全面公开,将裁判文书“晒”到了网上,让老百姓坐在电脑前,点点鼠标便能了解法院事。目前,根据省高院有关规定,全市各法院应当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全部上网发布。南浔法院还通过建设数字法庭系统,开展所有庭审全程高清同步录音录像,并以光盘形式备份,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阳光司法指数,有利于充分满足公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和监督权。司法审判工作不是法院的家务事,而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权益,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和谐稳定,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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