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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化农民负担阳光行动纪实
发布时间:2014/6/19 稿件来源:
少取、多予、放活。这是我市减轻农民负担的三大动作,而这些动作做得到位与否,还需要一套系统监督管理。只有在“阳光”下,生活在湖州阡陌间的农民,肩上的负担才能变得轻点再轻点。
近年来,我市深化农民负担阳光行动,进一步加强阳光监督,创新减负思路,拓宽监管范围,转变减负重心,努力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并连续多年在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专项考核中获得优秀。
少取:
每一笔收费“晒”在阳光下
【镜头】“湖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就设在市农业局。记者近日来到该局农村经营管理处,管理处处长章火根用电脑打开了“金安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可以即时查阅全市各村的资金、资产及资源管理情况。
“现在,直接向农民乱收费的事件已经很少发生了。我们的监管重点是放在政府部门是否通过向村级组织收费从而间接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上。”章火根点开了度假区仁皇山街道垄山村的统计对话框,该村当月店面租金收取、水电费支付、村干部当月工资等原始凭证,以电子照片形式尽收其中,并附有相关文字、数据说明,“这样一来,哪个部门乱收费了,我们一看票据就知道。”
【背景】农民减负首先体现在“减”字上。按照农民减负工作“少取”策略,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一手抓源头监管,一手抓清理整顿方法,做好“减法”功课。
我市严格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以县区为单位统一制作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做到100%公示。严格执行“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和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落实农民负担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同时,结合“阳光工程”网建设,在原有的农民负担网页基础上,新建阳光工程——湖州市减轻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网,网页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涉农收费、三资管理、投诉举报等板块,把农民减负相关信息进行统一整合、集中晾晒。
经过专项清理,全市去年共查处违规收费案件5件,清退违规金额38.186万元。
多予:
每一项“加法”落到心坎上
【镜头】 说起农民减负的话题,吴兴区种粮大户沈培康有感而发。“像我们种粮大户,这几年来政策一年比一年好,以前种田,我们要上缴国家农业税,将近50到60元一亩,还要上缴提留、统筹款,现在已经全部减免了,不但税不交,政府还给我们种粮补贴。”
沈培康拿出一本小册子,是市农业局今年新印制的《支农惠农政策明白卡》,里面收录了中央、省、市、县关于粮油生产、农机购置等多方面的补贴政策。“你看,中央关于农资综合直补,针对所有的种粮大户,当然也包括我,就这么一项就要补贴每亩50元。”沈培康说,算下来,现在种一亩粮田的补贴总共可以拿到近200元,“明白卡里写得明白,我们农民看得也明白。”
【背景】 农民减负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农民增收。“多予”是帮助农民实现增收的主效途径。近年来,我市认真在“加”字上做文章,一方面贯彻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保证农民享受到政策增收;另一方面通过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增收,逐步走向富裕。
在开展农民负担阳光行动中,我市在宣传支农惠农政策上不遗余力,突出抓好“六公开六推进”,建好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网,确保各项惠农政策更透明。“我们实行惠农政策到村入户,除了发放明白卡,还通过‘湖州市减轻农民负担阳光监督网’来宣传惠农政策。”章火根说。
然而,光让农民知晓政策是不够的,监管政策到位才是关键。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减负”也随之被赋予新的内涵。近年来,我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不仅加强对农民“取”的监管,同时也注重对农民“予”的保障,重点向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惠农补贴政策落实等领域延伸。
放活:
每一个项目村民受益中
【镜头】说起村里的村级事务中心和老年活动室,湖州开发区杨家埠街道南潘村村民吴师傅连声称赞,“这样一来,村民办事方便了,村里的老人也可以聚在一起活动,全村600多人都受益。”“村民如果能参与建设村里的公益事业,就会更加关心这个项目的进展。”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要充分调动群众投资投劳兴建村公益设施建设积极性,且不能增加村民的负担。据悉,这个村级事务中心及老年活动室项目总投资99万元,其中,村民筹资筹劳合计12.474万元。“按照政策规定,村民筹资建设公益事业的额度不能超过70元/人?年,如遇大项目,可3年一次性筹资,即210元/人。”章火根拿出该村关于这个项目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情况表》说,“根据调查审核,该村村民筹资总额在规定范围内。”
【背景】“放活”是我市农民减负工作又一重要举措。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措施的出台,一方面加强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筹资筹劳管理,另一方面也有效减轻了农民筹资筹劳分担费用。
近年来,我市根据省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本地特点,制定了《湖州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形成了“政府主导、农财牵头、乡村主体、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
据介绍,我市制定的管理办法从项目报批、范围到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均做出明确规范,重点突出村民议事、资金到位、工程质量、财务核算、社会监督等环节,使一事一议奖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去年,我市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32个,涉及228个村,受益农民32万多人,项目总投资20342万元,其中群众筹资(劳) 1700万元,社会捐赠1250万元,村级投入4856万元,省财政奖补6200万元,市、县、乡三级财政配套6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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