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今后各单位不得自行刊发简报刊物
长兴县各乡镇(街道、园区)、机关单位日前接到一份通报,长兴县加强对各类简报、刊物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实现50%以上的精简目标。今后各单位不得再自行刊发简报、刊物,确因工作需要刊发简报、刊物的,须报县两办审批。 简报不“简”,机关单位刊物众多,使得资源浪费,铺天盖地的各类简报刊物既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又造成信息过载,加重阅读负担,影响办公效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县“回头看”,即知即改,针对机关部门要求精简简报、铲平文山的呼声,梳理汇总了各单位上报的各类简报、刊物,并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保留整改后的简报、刊物除纸质报送县领导和“四办”外,其它要求以电子版形式在规定范围内报送有关单位。对取消的简报、刊物,各单位认为有价值的信息,报送县两办信息科以《长兴信息》形式统一刊发。 这次整改共取消了34份县级机关部门简报、刊物,合并34份县级机关部门简报、刊物,全县乡镇(街道、园区)简报、刊物整改,以一种简报形式下发至所辖范围的村居、社区、企业等,一般不上报县领导及县级机关部门,重要信息报县分管领导和两办信息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