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八项规定”过好清廉“五一”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了解我市贯彻执行情况, 4月30日上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浩率领督查组,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各部门各单位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进。
督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基层所,实地查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该所基层干部反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党员干部将更多精力转向为民服务、为老百姓办事。督查组要求他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明白人,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人。
随后,督查组一行前往市交通运输局,在听取汇报后,督查组对该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一岗双责”管理机制、“一考双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和“一案双查”问责机制等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督查组强调要思想认识到位,做到不等待、不观望;学习自查到位,坚决不踩“红线”、不越“雷区”;履职责任到位,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监督检查到位,不打折扣落实,真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在太湖旅游度假区滨湖街道新桥村,督查组对度假区把拆迁办工作力量下沉,到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办公,实行阳光拆迁,有问题在一线解决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并希望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坚持不懈地抓好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