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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严防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14/4/30 稿件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日前,市纪委转发了省纪委《关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重申廉洁过节相关要求。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不得在单位食堂、内部招待所、农家乐等场所搞变相的公款吃喝,不得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送用公款支付的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含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严守相关纪律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和劲道,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做好表率,从自身做起,从自身改起,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以上率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近期在全市开展的“学习百个案例、重点整治‘五病’”专题教育活动,从提高思想认识着手,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围绕重点整治“五病”,加大“节日病”整治力度,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工作,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市纪委还向公众公布了举报电 话 12388; 举 报 邮 箱 :hjjj@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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