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第24期:简报第24期.doc
长兴县全面推行“双全服务”工作法 切实增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效
为切实提高便民利民实效,长兴县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推行“全天候联系、全方位服务”的“双全服务”工作法,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便民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全天候联系,服务时间不间断。一是实行全天化坐班。便民服务中心每周一至周日全天上班,实行8小时工作制,开通便民服务热线,每晚安排一名村两委干部住夜值班,值班干部姓名、联系方式在公开栏公开,随时接受群众来电来访。二是推行集中化办公。村干部一律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建立考勤请假、考核奖惩等制度,划分党群服务、民事代理、社会保障等办事窗口,实施“一站式”服务。统一悬挂服务标牌,设置办事宣传折页,开通电子触摸信息屏,方便群众掌握相关办事信息。三是开展网格化走访。便民服务中心每名工作人员联系一个网格,每两天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填写民情走访日记,详细记录走访情况,对群众反映的诉求,根据轻重缓急、难易程度集中备案,逐一解决。
二、全方位服务,服务内容不遗漏。一是推行全程代理服务。各村便民服务中心确定一名代办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医疗救助等事项,群众只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实行全程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建立代办台账。今年以来,全县272名代办员累计代办事项1562件。二是推行组团式服务。把网格作为服务群众的基本单元,每个网格由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中青年党员、村民代表和具有一技之长的群众组成农业技术指导、邻里纠纷调解、困难群众帮扶等专业服务小组,开展组团式跟踪服务。今年已有1300余人次参与各类服务活动214次,受益群众达8000多人。三是推行个性化服务。对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实行分类帮扶,按照困难程度给予相应补助;对老年人以关心关爱为主,定期走访慰问;对妇女儿童、中青年人群,组建排舞队、腰鼓队等文艺团队,节假日在乡村大舞台、文化大礼堂演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截至目前,全县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活动48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5万余人。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该县还配套开展闪光言行交流点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先锋指数监测考评等,结合征求意见、民主恳谈、随机走访等,对办事群众进行跟踪回访,组织办事群众对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的服务态度、效率、质量等情况进行评议,对日常办事不力、群众意见较大、测评结果较差的便民服务中心党员,在季度考评中降星、摘星,并安排导师进行帮带,使“双全服务”成为便民服务中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
安吉县深入推行村级事务准入制 在践行群众路线中减轻基层负担
安吉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先查先改,针对当前村级组织存在的机构牌子多、考核评比多、达标创建多等“三多”问题,在全县207个村(社区)推行村级事务准入制,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一、全面清理,给村级组织“减减负”。明确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为准入工作协调机构,制定出台《安吉县村(社区)准入制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村(社区)考核事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职能部门认真梳理已在村(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悬挂的标识标牌、下达的工作任务、开展的评比考核内容等原有村级事务,对照文件精神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填写《安吉县组织机构、标识标牌、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村(社区)情况调查表》等资料,提出需要保留或取消的意见,经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审定后发文明确,对未进行申报审定的一律作取消处理。目前,全县村级组织共减少标识标牌4920块,撤销对村级组织的考评项目87项。
二、严格审批,给准入门槛“升升级”。制定《村级事务准入运行规范》,按照“依法、必需、配套”原则,对村级事务实行准入制,明确准入程序和标准,由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吉县组织机构、标识标牌、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村(社区)审批表》,并附功能说明、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相关资料,交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评估分析、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审批。对审批准入的村级事务中涉及标识标牌的,除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等13块标识标牌外,统一格式集中悬挂在一楼大厅的机构分布图上;涉及相关办事程序、制度等,统一录入信息查询电脑,并通过美丽乡村信息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涉及考评项目的,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考核评比事项实行合并统一考核。
三、强化监督,给事务运行“把把关”。建立定期检查评议机制,县城乡社区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年底对组织机构、标识标牌、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村(社区)情况进行检查,并由村(社)组织、村(居)民、驻村(社)单位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围绕行风是否优良、服务是否完善、作用是否明显等方面内容,对准入事务运行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建立村级事务退出机制,对未按要求运行的准入事务,以及群众普遍反对或评议不满意的事务,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实行全县通报并予以撤销。建立违规设置查处机制,对于违反准入制度设置的村级事务,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村级组织负责人双重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准入事务运行评议208次,发出通报5份,确保准入事务规范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