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带头拆 拆后土地惠群众
近日,德清县洛舍镇三家村老党员宣水法叫来几名村民,拆除了自家涉及“一户多宅”的老房子。
老宣家的老房子,是2012年搬迁建新房时留下的,当时拆除了正屋的大部分,剩下的两间用来堆放柴草。老宣对记者说:“得知自家老宅被列入一户多宅整改户,有些难为情,毕竟自己是一名已有三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了,如果党员不拆,这项工作怎么让群众心服呢?”于是,老宣与家人商议后,当即自行拆除留存的老房子。
在德清,这样的故事并不少见。早在去年,德清县按照“党员干部违建必拆”的要求,由县纪委派专人常驻“三改一拆”办公室,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建情况进行摸底备案,并限期进行拆除。同时,各乡镇对镇机关干部、村三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和党员违建情况进行排查,年初开展了专项行动,对涉及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拆除。最近,禹越镇高桥村小福桥东组的村民组长宋坤泉主动拆除了自家的“一户多宅”。老宋的邻居倪国梅告诉记者,老旧危房大多属于“一户多宅”,既然党员带头拆了,他们又怎么能拖着呢。
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利用“一户多宅”等违法建筑拆后土地,德清县已建成停车场6处,改造小型公园健身场所8处,种植绿化2.1万平方米,复垦6.4万平方米。
农村“一户多宅”现象,是多年累积的结果,原因复杂,又涉及农民切身利益,解决起来并非易事。德清县在推进“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中,创新“模拟拆迁”的方法,将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发现和解决在拆迁之前,将政策交给群众、将蓝图交给群众,让群众看到拆迁改造带来的实惠,从而主动推动拆迁。同时积极做好群众工作,组织全县873名乡镇干部、 1434名县级机关干部开展“驻村连心”活动,积极领办村(社区)拆违工作具体任务;动员机关干部利用节假日“返乡走亲”,认真开展政策宣讲,带头做好身边亲属、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将自查自拆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全面实行“零违建”报告制,做到凡是涉及党员干部的违法建筑,必须带头自查自拆。至今,有86名党员带头自拆1.7万平方米。
为保证“一户多宅”整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该县全面开展农村建房调查工作,统一将“一户多宅”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准确摸清摸实相关数据。同时,通过媒体曝光、电视问政、群众参评等手段,畅通信息渠道,请群众监督,请百姓参与,营造了创建“无违建县”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用乾元镇金火村村民沈阿虎的话说:“村里‘一户多宅’都上榜了,有违章建筑的党员干部还作了书面承诺,我看这次是动真格的了。”仅3至4月两个月,全县拆除“一户多宅”728户,涉及违法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
“‘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工作中绝不是简单一个‘拆’字就能解决,还要在‘改’字上下功夫,‘拆改结合、以改促拆’才能使这项工作真正被群众理解,获得群众的支持。”县“无违建县”创建办公室副主任管继好这样告诉记者。
该县还创新完善土地利用机制,根据“宜农则农,宜绿则绿,宜建则建”的原则,对“一户多宅”等违法建筑拆后土地的开发建设、绿化复垦等加大投资,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在“拆后利用”的整个过程中,通过开展“利用形式群众前置评议、利用过程群众全程评判、利用效果群众最终评价、干部作风群众实时评点”的违法建筑“拆后利用”群众“四评”活动,将拆后土地利用的权力交到群众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