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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大代表“阳光问情”叫好
发布时间:2014/4/21   稿件来源:   
  前几天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随市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观察团去两家企业走访。我开始以为这一定又是一次纯形式的“下基层”,全不当回事,去后才发现完全不然。那几位来自一线的人大代表极其认真,他们一路撇开陪同官员,单独向员工问一个个非常具体的问题,比如老家哪里,来企业做了几年,企业有没有和你签合同,怎么签的,有没有关于妇女“四期”的保障条款,单位有没有为你办理社保,住在哪里,几个人一间,工资多少怎么发,节假日怎么加班,过节怎么回家,业余时间都做什么等等,不断抽问,非常细。

    下午又参加他们与政府部门对话的座谈会,听代表们向部门负责人“阳光问情”,也很有意思。代表们的问题其实都很简单朴素,比如现在普遍存在的社区物业公司逼员工用其他中老年人的身份签订虚假合同,政府部门将怎么处理;一些收纳困难老年工人的环卫机构员工的断档养老金如何缴纳,政府能否给予适当政策支持;一些中小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合同、不交社保,有关部门有没有制约办法……都是他们身边的琐事,却问得一些部门负责人措手不及,甚至出汗,连说当场无法答复,回去马上汇报调查落实。与会的政府副秘书长倒是态度明确,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限时回应并拿出初步解决方案。

    这给我极大的震撼。我突然发现,这些人大代表淳朴的“问情”内容,与我们法律援助维权中经常遇到的一些最核心的体制性困惑以及来自少数部门的人为障碍完全不谋而合:员工缺乏维权意识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及实体证据,使仲裁及法院难以立案;援助案件的承办律师到行政部门去依法调取证据却遭遇各种人为干扰和部门陈旧文件阻扰以致维权程序无法启动继续;一些企业随意用工,基层劳动监察机构却无执法权限鞭长莫及,导致企业肆无忌惮违法成本低;一些赤贫的外来务工交通事故受害者法律援助立案前请求诉前保全被告知必须依法提供担保;一些“低就”员工为企业代缴社保的追偿案件,全省劳动仲裁机构概不受理;一些维权周期漫长的员工工伤援助案件当事人度日维艰却无相关社会基金救助等等,这些每天困扰我们的法律援助机制性无奈,其实也是许多基层代表委员经常遭遇的“尴尬”,但以我们之力反复协调有关部门都无动于衷的事,一经代表的口中问出,效果却完全不同,有关部门纷纷动容,感觉到责任、压力,甚至危机,问题解决似乎立有转机。

    事还是那些事,但问题是每年周而复始。现在我们几乎已形成了一种习惯:凡事都察上面风向,看领导颜色,希望一切祸不及己,只要问题不惹火上身,只要上级表扬肯定,只要领导喜欢点头。一轮轮活动搞疲了,大家都知道了怎么应付,都在完成所谓的“规定动作”。来几次蜻蜓点水的走访,问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写几篇装模作样的报告,提几点隔鞋搔痒的建议,整几条看似漂亮的“创新”,弄几款信誓旦旦的承诺……只要临末不被上面督查批评,天塌于我何干?于是乎活动年年搞,问题老样子。

    来到法律援助岗位上我才深知,基层一线人员真是太难了,太多弱势群众过得实在太苦。上面千线,下面一针。多么希望除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之外,有更多有法定管理职能、有能力解决这些问题的行政部门官员,能经常摸着良心真正深入到基层去,掏掏群众心窝,到条件更差、问题更多的地方去,静下来仔细问问一线同志工作到底难在哪里、了解弱势群众生计到底苦在哪里,维权过程中究竟有多少无奈,多么期待有更多社会人士为他们问情,奔走,说话,呼吁,甚至呐喊。到那时,活动才有意义,社会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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