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湖州群众路线网 > 动态信息
市卫生监督部门实施“阳光执法”
发布时间:2014/4/9   稿件来源:   
    本报讯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行使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能,探索和实践公开、公平、廉洁、高效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运行机制,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开展卫生监督“阳光执法”行动。

    “这次活动将贯穿全年,主要通过‘阳光执法’,来促使全市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更趋完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效率明显提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执法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努力培养心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良工作作风,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高效、制度健全的卫生监督工作新局面。”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阳光执法’其中涵盖‘阳光审批’、‘阳光监督’和‘阳光案件’这些工作机制。”

    据介绍,本次行动以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促满意”活动为抓手,促进行政审批公开化、透明化、高效率,提高审批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推进审批职能整合,各县区确保审批事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既受理又处理率达到90%以上;加大审批公开力度,推进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时限、审批结果等内容公开,推进网上审批,实现对行政审批监督的全程化和实时化;完善落实审批制度,落实承诺制、首问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审批制度,按照规范化要求,规范、高效地开展审批工作,并建立卫生行政审批现场审查机制和分级审查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透明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和黑名单的宣传曝光力度,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工作机制,规范投诉举报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快速反应、服务于民,及时高效处置投诉举报案件,确保受理、查处、反馈及时率达到100%。

    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行为,建立事前约谈事后回访机制,提升卫生行政处罚办案质量,探索卫生行政处罚规范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深入推行“办案思路会诊”制度,推广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采取一般案件由监督人员约谈、重大案件由领导参与约谈等事前约谈方式,事后对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纠正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定期开展案件质量稽查和评查,建立案件质量督查机制,从立案、调查、结案全程跟踪监督,保证案件质量。
 

湖州智媒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 2003-2020   新闻热线:0572-2598531 邮箱:963458800@qq.com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60146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湖工商广字第0098号  浙B2-20060146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3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