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基层工作,天天与基层群众打交道,与群众接触最密切,也从中摸索出一套“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当老师、当靠山”的群众工作方法。工作中的点点滴滴使我深刻体会到,走群众路线是做好基层工作的根本路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指导方针。在罗师庄工作的这几年,大概有这样几个方面的体会:
第一点体会:要在思想上真正把群众当主人
把群众当主人,就要有把自己当公仆的自觉性,就要摆正位子、放下架子、沉下身子。2008年8月,我刚到罗师庄开展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开展出租房屋登记。面对群众的不支持,不配合,我利用各种机会和群众拉家常、作解释,背着“小喇叭”走街串巷做宣传,不怕吃闭门羹,白天不在晚上去,一次不行去两次。三个月后,工作局面打开了,我这个“陌生人”也慢慢被群众接纳为“罗师庄人”。后来,罗师庄组织的“警务广场”活动中,我才对“把群众当主人”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当时,我向到场的100多位群众请教了一个治安管理难题:罗师庄有将近两万人,就我一个社区民警,这治安管理工作到底该怎么做?没想到,马上就有一位外来民工站起来激动地说:“罗师庄的治安是大家的事,我们外来民工和当地人中都有党员、退伍军人和治安积极分子。只要公安机关信得过,我们愿意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一起干!”一席话,让我恍然大悟。很快又建立起了一支拥有100余人的义务信息员、义务调解员和义务宣传员队伍,现在,这批人员成了我治安管理的“哨兵”和“援兵”。
第二点体会:要在感情上真正把群众当亲人
“人间至情,莫过于亲情”。只要我们真正把辖区里的每一位群众都当作自己的亲人、自己的兄弟姐妹,带着感情、亲情、激情去为他们服务,他们就会相信你、依靠你。
几年来,我为辖区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招工、租房、困难救助、寻找失踪儿童等服务。去年深秋的一天,辖区里一姓潘的房东急匆匆来警务室,说租他房子的一位江西籍女房客在租房里生了小孩,其他的亲戚在德清一时联系不上,现在没人照料很危险。我和警务室的女同志马上赶到那里,了解情况后,我让女同志留下照料,自己赶到镇上的医务室请来医生对她进行检查。确定没什么大问题后,我和房东及邻居商量,请他们帮助照料一下,他们说:“老马,你忙去吧,这里的事就交给我们。”我还是不太放心,为了防止意外,当天晚上留住在警务室,并告诉他们有事马上通知我。20天后,产妇要回江西老家了,她特地托人向我告别,并说没有马警官和罗师庄的好心人,我可能就过不了这一关了。
第三点体会:要在态度上真正把群众当老师
在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到,群众既是我的服务对象,更是我的老师。要把自己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就要向小学生一样,随时真心、耐心、虚心地接受群众的教育、批评和监督,不仅能增长自己的本领,随时发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更能拉近与他们的距离。
前几年,辖区里电动自行车失窃案件高发,我们立即向群众通报了这一情况,并向群众宣传和介绍了电瓶车防盗的一些措施和方法。我在走访中,向维修电瓶车的师傅征求如何防范“三车”被盗招数,他向我建议让大家来他这里安装电瓶锁。边上一位王姓群众跟我建议:“停在公共场所或出租屋楼下停放的车辆,可安装监控和地锁来防范。”。自从向这位师傅学了这几招之后,几年来我辖区的电动自行车盗窃案明显下降。尝到了拜师的甜头,更是增强了我抓好辖区防范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第四点体会:要在工作中真正把群众当靠山
我认为公安工作最大的依靠就是人民群众,最大的力量是群众的支持、最大的信心是群众的信任,群众就是我们最大的靠山。
2010年8月,罗师庄村成立了新居民党支部,30多位新居民党员各显身手,为罗师庄村民做了很多好事,2011年,绿洲律师事务所的陈之华律师主动找到我,提出愿意为罗师庄新居民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不到半年时间,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代理诉讼10余起。2012年3月,罗师庄建立了马长林学雷锋志愿服务基地、由社会各界600多名志愿者参与的8支志愿服务团,定时和不定时为辖区居民提供各方面的服务;罗师庄几家大型的企业单位主动出资为警务室建立了社会化视频监控系统。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成为了我们社区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最大靠山。
“为民”,是我们服务百姓的根本的宗旨;“民爱”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础。要当好一名基层群众工作者,必须与社区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建立起干群共同体,共同维护好社区的和谐安宁。这就是我几年来的深切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