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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阿水:当好群众心中的“水哥”法官
发布时间:2014/2/19   稿件来源:   

南浔区法院双林法庭审判员 沈阿水

    我参加工作的经历可以用两个“20年”来概括,前20年在部队医院治病救人,后20年在基层法院化解纠纷,干的都是跟群众打交道的活。20年的法官生涯,办了2000多件案件,卷宗叠起来都超过5、6层楼了,在诉前帮助上万人次的群众解决了纠纷,在双林法庭的10年,和群众更是近距离接触。在基层时间长了,大家也都认识我了,走在双林镇上,大家都叫我一声“阿水哥”,我听着觉得特别亲切和贴心。省高院齐奇院长寄语三个“水”字对我勉励——“法平如水、柔情似水、清澈若水”。这也是我做群众工作的态度:对待工作“法平如水”、对待群众“柔情似水”、对待诱惑“清澈若水”。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谈谈做群众工作的体会。

第一点体会:对待工作法平如水才能赢得群众信任

    现在,很多干部觉得老百姓的工作不好做,司法工作也是一样,这可能和社会上存在的“信任危机”有一定关系。我觉得,信任就是老百姓的口碑。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百姓的口碑哪里来?争不来、抢不来,只有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口碑才会来。

    我判决过一起火灾案件,镇上一家从事纺织品生产的小厂发生了火灾,经过自评,火灾的直接损失达到上百万元,可保险公司定损才20多万元,厂子面临灭顶之灾。当时厂里小老板到法庭来起诉保险公司时,已经六神无主,他母亲在变成废墟的厂房面前当场晕倒。当时,原被告双方争议比较大,经过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我知道这个案件最重要的就是确定损失金额,而这个决定权在我手里,我感受到的是沉甸甸的责任。为了客观公正作出裁判,我一方面到厂子里详细调查仓库进库“码单”数量,另一方面委托权威评估机构,对损失重新作出评估。有了充分的依据,我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00多万元。判决后,双方都心服口服。这么多年,我判决的案件不少,之所以讲这个案件,是因为当时那个小老板的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深刻,当时他红着眼圈对我说,“我们的法律还是公正的”。我知道这个判决不仅挽救了一个工厂,也挽救了一家人的命运。

    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刚对法院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其中有两个关键词——“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只有公正在前,为民才能落在实处。把老百姓的事情了了,我心里的石头就落地了,我相信,只要用好手中的这份权力,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第二点体会:对待群众柔情似水才能和群众建立感情

    年轻同志常常会问我,为什么同样一句话,水哥你说他们就听,我们说就不好使呢?我说我跟群众有感情,这种感情是我多年跟群众打交道积累下来的。我们办案件,表面上看是一个个不同的当事人、不同的案件,处理完了以后,我们与当事人之间可能再也没有交集。但我一直觉得办案不是一锤子买卖,办得好不好,有没有真心实意在办,老百姓心里自然有杆秤。

    2012年年底,镇上的一家机械厂出现经营困难,拖欠职工好几个月工资,老板也不见了踪影。职工们找到我以后,我依法对厂里的设备进行了保全,还联系上了厂长,他答应尽量在年前付清工资。一般来说,案件处理到这个份上,法官的职责也就履行完毕了。但不知怎么,回到家里,职工们焦急的神情总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老乡们在法庭里一个个搓手跺脚,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我知道他们心里发慌,一家老小等着他们的工资过年啊!想到这里,我坐不住了,经过多方调查,我了解到有一家电梯企业还欠了厂里一部分货款,如果能要回来,就够支付工资款了!我前前后后到这家电梯企业跑了很多次,嘴皮子磨破了,企业终于答应了我的要求!可没想到临近年关,手续办理不便,眼看着车到山前,却又遇到了障碍!左思右想,倒让我急中生智想到了一个主意,由镇政府在应急周转金中先垫付职工的工资,等电梯企业的钱一到,再还给镇政府。大年二十八,我帮职工们换好零钱,再一个个装进信封,亲手交到他们手里。那天很冷,外面下着大雪,但看到职工们高兴地签字,拿钱,满怀感激地跟我说谢谢,我的心里很温暖。
我是个大老爷们,不会说太多柔情的话,但你对待群众有没有感情,是不是真心,老百姓都看在眼里。一个个答疑解惑的电话,一次次轻松愉快的走访,这些最终汇聚成了滴水穿石的力量,帮助我走进群众的心里。

第三点体会:对待诱惑清澈若水才能在群众中树立威望

    把群众的工作做通做好,什么最关键?我认为是在群众中有威望。当前,基层干部最关键的就是要在群众中重塑威信,放在法院系统来讲,就是司法权威。如何树立起我们的威望?我觉得首先自身要过硬。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人情关系社会,人际关系的交往和疏通是许多人都认可甚至崇尚的处世原则。“官司一进门,两头都托人”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记得刚到双林法庭的时候,我接到一起雇员受害纠纷案件。一个朋友过来找我,告诉我雇主是他亲戚,暗示我在案件处理的时候照顾一下。我笑呵呵跟他说,“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可不能让我在工作中为难啊,更不能让我犯错误,是不是?”朋友听我这么一说,也显得很难为情,不再说什么了。遇到类似的情况,我常常和身边的同事朋友说,如果法官因为亲朋好友说情就违反原则办案件,那谁还相信法官,谁还会相信法院。很多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打出牌子的不喝夜酒、不喝茶、不打牌、不唱歌的“四不人员”。以前,在处理破产转制案件的时候,也常常遇到企业邀请我吃饭、唱歌,我都拒绝了,后来就再也没人来叫我出去了。

    作为一名法官,有时候是孤独的,这是一种职业要求,也是一种代价,换来的是在群众中的威望。我常说法官不是圣人,也不需要做圣人,但我想,必须要对得起这份事业,更不能辜负了群众的信任。

    除了上面说的三个“水”,做好群众工作,最关键的还是要到群众中“去”,三点“水”加上一个“去”字,正是一个“法”字。“磨破嘴皮子不如走破鞋底子”,为老百姓多想一点招、多做一点事、多跑一点路,群众的心里都记着。多年来,我走遍了辖区50多个村和大大小小的企业。现在,经常会有不相识的老百姓找上门来咨询法律问题,还有专门从长兴赶来咨询的,拿了张报纸,说是在报纸上看到了我的事,我想这应该是对我工作最好的认可。2011年底,在两级法院领导的支持下,我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组建了一个6人工作团队。我们的队伍不断壮大,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更强了。我们还陆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社区和一些专业市场设立了15个工作站点。仅仅 2013年,15个站点在诉前化解纠纷达到了1400多件。

    这些年,我做了不少工作,组织上也给了我很多荣誉,包括全国优秀法官、个人一等功等。作为一名最普通的基层法官,我的经历没有太多轰轰烈烈的“跌宕起伏”,更多的是平平常常的家长里短。今后,我会一如既往地把“法平如水、柔情似水、清澈若水”和“到群众中去”作为我的工作理念,和老百姓在一起,帮老百姓解决问题,听老百姓笑着叫我一声“水哥”。这,就是我当一辈子法官最开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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