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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月2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我市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安排,审议了《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带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意见方案。市委书记马以对扎实开展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
马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强化主体责任,抓紧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快研究制定本地单位相关方案,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四风”问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联络沟通,加强服务保障。
马以指出,要坚持从严要求、严格标准,把握好三个环节。一要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重学习、谈认识,切实下到基层去听取意见;二要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真正触及灵魂深处,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效果;三要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确保作风真改进、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马以强调,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融入中心工作,要与项目建设、治水治气等攻坚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与改革创新、城乡一体化、生态建设、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用转型升级的成效、改革创新的进展、社会的平安和谐、群众满意的程度、党员干部精神状态的提振来检验活动成果。
马以强调,作风建设一定要从上头抓起,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转作风。市委常委会要起好示范带头作用,主动作出“六项承诺”:带头参与活动、带头创新破难、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执行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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