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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2012/10/9 稿件来源:
1、基本标准:
(1)贡献:个人及其企业在投资、税收、出口、就业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经营管理引领行业发展的潮流,推动行业进步,在湖州企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2)创新:个人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勇于挑战,勇于创新,领导的企业在技术、产品、管理等方面有重大突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成为行业的榜样。
(3)责任:个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守职业道德,诚信经营企业,热心公益事业,兼顾创富为民,开展和谐企业建设,社会美誉度高。近三年个人若有违法违纪事件,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事故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
2、推荐重点及条件:
在满足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突出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塑造、企业新秀、浙(湖)商回归等六方面推荐重点,相应评选条件如下:
(1)转型升级:企业主业是我市重点鼓励发展的重点特色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示范基地),带领企业跳出行业发展固有模式,技术装备先进,自主创新能力强,生产经营模式创新,在行业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企业市内制造业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上年度入库税金1000万元以上,能耗和排放指标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
(2)科技创新:领导企业在高新技术应用和产品开发中创新成效显著;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每年开展科技活动和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经费占全年销售总收入的3%以上。所在企业近三年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数不少于10项,其中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不少于3项;或者取得的科研成果、专利或技术成果转化在5项以上。
(3)市场开拓:企业家具有现代营销理念,企业建有较为健全的营销体系,产品品牌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美誉度;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三年销售收入保持15%以上增幅;企业产品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占有率,上年度在全市同类企业中市场占有率居前3位。
(4)品牌塑造:注重打造品牌知名度、提高品牌美誉度、维护品牌忠诚度,品牌战略实施具有示范效应,产生较大影响,并积极推动湖州经济发展的企业家;企业主要产品使用商标被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或省著名商标,外向型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家(地区)有注册商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排名靠前。
(5)企业新秀:企业具有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足等特点,企业家以独到的创新理念、先进的管理经营模式和坚韧的创业精神,引领企业走“专、精、特、新、优”之路,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企业产品在创新、质量、销量等方面名列前茅,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
(6)浙(湖)商回归:发扬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富而思报的优良传统,积极在家乡投资兴业;兴办的企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和经济转型升级需求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市外方协议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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