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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48条国税政策扶持湖商创业创新
发布时间:2012/3/19   稿件来源:   
    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资产重组、出口退税等方面,都将获得国税部门政策扶持。日前,市国税局梳理出台了48条政策,扶持湖商创业创新。

  新政策意在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支持创业创新,推动实施浙商感召、湖商回归工程。新政策共涉及48项,涵盖了税收优惠和优化纳税服务两大领域,其中税收优惠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和出口退税等。

  增值税优惠方面,落实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政策,鼓励企业设备改造和技术更新投资;通过免征增值税方式,鼓励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包括动漫软件),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相关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以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生产销售再生水、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免征增值税;扶持小微企业成长,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降低为3%等。

  同时,鼓励支农产业发展,生产及批发、零售相关生产资料,符合条件可免征增值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另外,从今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即纳税人批发、零售蔬菜,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优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金融企业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中小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可实行税前扣除。

  此外,还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动漫企业等,鼓励企业创业投资、技术转让、资产重组、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等,以及落实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安置残疾人、解决社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相关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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