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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科学发展 建设“四区一市”提供坚强保证
发布时间:2012/3/2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中共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湖州市第七次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促进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科学发展,推动了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湖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任务,强化大局意识,明确工作定位,主动履行职能,制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积极拓宽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有关规定,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五年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对口援建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12项,查处违纪违法金额13301.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732.73万元。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6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39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实施“为企业分忧、为发展护航”专项行动,切实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难题。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检查,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推进全过程的实时跟踪,严肃整治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会同组织部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积极参与、协助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建党90周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维稳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纪律保障。

    (二)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廉政责任,增强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做到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紧紧抓住讲责、分责、履责、评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机制。每年年初协助市委制定《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结合领导干部不同工作职责和任务,设计并推行个性化责任书,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人落实领导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实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量化考核办法,每年年底由市党政领导带队,对县(区)和市级机关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有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组建巡察工作办公室和巡察组,加强对机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巡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制定工作规程,规范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对5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7名、乡科级51名。

    (三)突出治懒治庸、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与重点项目推进、民生问题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每年确定不同主题,积极协助市委扎实开展“创效能机关、促率先崛起”、“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一线创新业”、“治懒问责、治庸问效”、“提升执行力,给力十二五”等作风建设活动,提高党员干部作风养成、服务基层、工作落实的自觉性。致力社会评议,每年组织开展“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把对市级机关落实转型升级、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维护稳定、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满意度的评判权交给社会各界,平均满意率达到了95.06%,社会各个层面对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普遍持肯定态度。认真落实《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大明查暗访、督办落实、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违反省市“禁令”的行为。全市共实施效能责任追究880人次,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机关效能的提升。组织开展“三服务一满意”、“比服务,优环境”等主题活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教育医疗、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路“三乱”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创新,广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在全省减轻农民负担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积极创新“行风热线”节目,畅通民声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增进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贯彻廉政准则、强化教育监督,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注重因人因岗、分类分层施教,每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和配偶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定期举办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助廉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建立全省一流的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分期分批接受警示教育。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廉政文化进建设工程,创建廉政文化“6+1”市级示范点100个,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品牌。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编写廉政教案2028个,举办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情景剧专场演出,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意识。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三谈一述”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市、县(区)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789人(次),对1618人(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66人实行诫勉谈话,领导干部述职述廉12340人(次)。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通讯工具和费用管理、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清理工作,从严控制各类评比、达标和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礼卡等问题,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年来,全市党员干部主动上交“三礼”折合人民币615万元。

    (五)严格执纪执法、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7551件(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3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3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人,乡科级干部182人,查办10万元以上案件34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713.7万元。在执纪办案过程中,注重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为518名干部澄清了问题。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16件,查结585件,收缴单位和个人上交不当所得852.84万元。正确处理严厉惩处与规范办案的关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违反办案纪律的事件和安全事故,“两规”案件成案率、安全率均达到100%。加强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定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共纠正在年度考核、确定职务级别、工作取酬等方面不符合规定的内容157项,收缴和追缴多发的工资、奖金92万余元。同时,注重查防结合、以查促防,全面实行典型案件调查、总结和剖析建议“一案三报告”制度,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改进管理、加强防范,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坚持惩防并举、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了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协助市委制定《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 2009-2012年惩防体系制度建设计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计划,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投资体制等各项改革。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县(区)所有进政府办事大厅的审批事项都纳入监察范围。全面建成市、县(区)、乡镇、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党务公开工作,建立102个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县(区)党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实现党务公开工作全覆盖。紧密结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全面深化派驻廉政监察组工作,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关键环节,实施“面对面、零距离、全过程、全方位”廉政监督。市县两级共派驻廉政监察组17个,廉政监察员56人,派驻项目199个,总投资额465.5亿元。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予以充分肯定,全国多家单位来湖学习取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坚持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按照全员参与、全面查找的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分类分层逐一排查权力运行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各项具体防控措施。全市有3525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风险查找,共查找廉政风险点75980个,制定防控措施46987条,建立整改措施16659条,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894件,编制职权目录1642份,编制业务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2489份,发出风险预警1086人次。

    (七)实施勤廉工程、创新管理服务,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湖州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实际,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34”勤廉工程,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推行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三入户”、“三重两轮票决制”、村干部述职述廉、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三资”管理网络化建设等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为我省最早实现全覆盖的地市之一。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加强对村级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的监督。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列入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1+N”配套政策。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同步推进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便民服务领域、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在全省率先实现村级便民服务全覆盖,进驻的部门和机构达到17个,提供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项目115项,累计办结各类事项37.59万件。

    (八)着力创先争优、提升能力素质,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始终坚持市委的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反腐倡廉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高理论修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坚持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坚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等各项规定,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创先争优”等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分类分层抓好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完善派驻(出)机构履职评价机制,配强配齐派驻监察室干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编制、装备建设全部落实到位,设机关党委的市、县(区)机关部门全部建立机关纪委。建立健全8类30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内部监督,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市第六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辉煌成就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是市委市政府重视关心、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影响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少数权力较为集中的领域和部门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对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回顾五年来反腐倡廉的工作实践,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从推动科学发展、服从服务全局上来谋划反腐倡廉工作、落实反腐倡廉举措,把防治腐败的制度措施寓于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建设项目之中,对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坚决支持保护;对阻碍科学发展的,坚决纠正查处,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践证明,只有把科学发展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把握推进工作的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动摇、促进发展不懈怠,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反腐倡廉工作才能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五年来,我们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始终做到坚持谋划思路问政于民、拓展领域问需于民、创新举措问计于民、检验实绩问效于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坚持把严惩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实践证明,反腐倡廉工作只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才能赢得干部群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改革创新、彰显特色。五年来,我们紧密结合湖州实际,注重以创新激发活力、以特色彰显亮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改革创新,先后推出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廉政文化进建设工程、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34”勤廉工程、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征和湖州特色。实践证明,只有善于把上级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引领实践创新,以务实作风狠抓工作推进,努力形成崇尚创新、支持创新的鲜明导向,才能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五年来,我们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在严厉惩处腐败、坚决纠风治乱的同时,注重加强教育引导、完善机制制度、前移监督关口、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的整体效能;坚持整合力量、齐抓共建,健全完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群策群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强化宣传、凝聚共识,深入宣传反腐倡廉取得的实际成效,全面展示创新实践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工作,使社会各界更加深入地认识理解反腐倡廉工作,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实践证明,在当前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的情况下,只有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才能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更加注重健全组织、夯实基础。五年来,我们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点面结合、全面拓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通过健全组织网络、整合监督资源、配齐配强力量、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提高业务能力、落实保障机制等措施,有序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的职能作用,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夯实基层纪检工作基础,切实提高基层纪检组织整体工作水平,才能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并向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市第七次党代会明确了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的目标鼓舞人心,新的使命催人奋进,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我们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第七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贯彻到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

    今后五年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不动摇,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动摇,坚持教育干部健康成长不动摇,坚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不动摇,以建设“勤廉湖州”为目标,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思路、创新载体、创新举措,更加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反腐倡廉新成效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提供坚强保证。(一)以推动科学发展为首任,着力在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有新作为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主动性和预见性,紧紧抓住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跟进、主动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宏观调控、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城乡建设、民生改善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和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加强对口援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促进和保证各项任务落实。(二)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核心,着力在深化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

    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展示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的新作风、新形象、新业绩,坚持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解决问题贯穿作风建设始终,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每年突出一个主题,持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蹲点调研、约访下访、驻点服务、结对帮扶等有效举措,创新完善理论学习教育、服务基层群众、联系助推项目、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各项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执行力,进一步在全市上下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巩固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湖州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办法》,着力规范全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程序和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效能投诉办理系统,加大投诉件督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效率和质量。积极创新效能监察方式方法,把明查暗访与专项效能督查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规范权力运行。细化完善问责措施,严格实施效能责任追究,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效率低下、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深化“万名群众评议机关”工作,定期对机关部门履行职责、服务群众情况进行社会评价,对群众满意率较低、意见较为集中的部门和单位,督促限期整改。以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开展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各项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整合现有各类考核资源,根据不同考评类型和内容,研究制定目标责任考核与机关效能考评相结合、定性绩效分析与定量绩效考评相结合、社会评价与内部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方法、工作程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政府管理水平。(三)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着力在预防腐败工作上有新进展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积极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大力加强机关部门和公职人员的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价值理念,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推进廉政文化“6+1”示范点和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着力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制度,巩固和发展主流媒体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果,积极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各级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以项目化管理为载体,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有效防控为手段,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对具有行政管理、执法执收及管理人、财、物等行政审批权、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等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实施项目化管理,健全完善风险制约、分权制约、流程制约、问责制约的具体防控措施,形成风险教育全员化、查险定级规范化、防范措施具体化、预警处置常态化的工作局面。落实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督促职能部门探索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把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融入制度设计和执行流程之中,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组织人事、国企监管、财政管理、政府投资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廉政承诺及公示、民主测评等制度,落实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大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力度,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坚决整治党员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利用职权便利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加强对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资产重组、产权交易、财务管理、职务消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务公开联系点的培育建设,以点带面,形成范围明确、内容规范、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的党务公开新机制。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坚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重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的监督作用。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配合有关部门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差额票决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行政职能整合改革成果,完善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工作,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产权交易等情况的实时监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管理体系,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行为,全面推行公务消费公务卡结算制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落实《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投资性项目代建制工作。深入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完善派驻廉政监察组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防控。完善资源要素配置市场竞争机制,深化全市三级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建设,实行网上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逐步规范限额以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程序,加强对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以建设工程、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为重点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失信约束、激励惩戒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行为。

    (四)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根本,着力在纠风治乱上有新举措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围绕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纠风工作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力求取得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的效果。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立项、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查处,加大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减轻农民、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和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把专项治理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督促职能部门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业务管理之中,健全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制度,积极开展与基层、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争优奖”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提升“行风热线”服务质量,使工作运作更加规范、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334”勤廉工程,坚持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以“评星晋级”活动为抓手,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强村级“三资”网络化管理,实现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市、县(区)、乡镇、行政村四级联网。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督促有关部门以便民为民、利民惠民为目标,着力拓展服务领域、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增强服务能力,创新建立乡镇联村干部、新进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和代办员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全面提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国有(控股)企业、各类学校、城市社区、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五)以查办大案要案为抓手,着力在有效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刑事处罚、经济处罚和资格处罚力度。

    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受理机制,完善举报人、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序推进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理顺与信访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更好地解决和化解矛盾。加强办案队伍和办案设施建设,积极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发现、突破腐败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能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健全重大案件督导督办制度,形成办案工作合力。健全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加大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充分发挥办案综合效应。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并重,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实事求是地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支持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把握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增强办案工作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完善《湖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坚持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相结合,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特点规律,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发案单位纠错整改、堵塞漏洞,促进惩治成果更好地向预防成果转化。

    (六)以提升能力素质为关键,着力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上有新建树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效能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忠实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坚决维护党章和党的纪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分类分层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深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能力。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务实创新、勤政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积极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部活力。推进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探索派驻方式,扩大派驻范围,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强化对派驻(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和完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力量,配强干部。有序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纪检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覆盖面,提升基层纪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纪律约束。健全严格教育、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的制度措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树立纪检监察机关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市第七次党代会为湖州今后五年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使命艰巨而光荣。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深入实施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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