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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2/2/27   稿件来源:湖州日报   
    窦能如代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柱。

    住房保障一直备受关注。这两年不断攀升的房价,让中低收入群体望“房”兴叹。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我市建立了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限价房、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以及老居住区(危旧房)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6+2”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党代会提出,完善“6+2”住房保障体系,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条件,这样可以满足更多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弱势群体得到充分关注和关心的社会。党代会上提到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积极发展红十字、慈善和社会福利事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通过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在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中,弱势群体将获得更多积累社会资本的机会,也将获得更充分利益表达的渠道和利益维护途径。

    吴美霞代表:一直以来,我都在敬老院做义工,因此也更关心老年人的生存状态。湖州市户籍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每百名湖州人中就有20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人口老龄化程度继续位居全省第二。老年人口养老保障已成为一个很重要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能否消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而且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报告》指出,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为目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是其中重要一项内容。可以构建符合湖州市实际的养老模式和养老制度,打造基础设施健全、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合法权益有效保障的老年和谐安养环境。

    目前,我市的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数量有限,供养能力还显不足。我所在的乡镇只有一座敬老院,接纳人数有限,以致一些老人因条件门槛的设置而进不了。因此,要解决养老问题,还需各方共同努力。比如,扩建敬老院,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等,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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