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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教育局认真开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四学”活动
发布时间:2010/3/15 稿件来源:
德清县教育局立足“全方位、多层次、深度学”的原则,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育系统认真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并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条例精神,并就全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作出具体部署。专门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通知》,并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学校“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各校党组织、领导干部把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做学习、宣传、实践的表率。目前,全县各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党员教师作条例精神辅导报告50余次。
二是集中精力专题学。把《条例》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理论培训的必读篇目,各校党支部专门安排时间,采取个人学、集中学、辅导学、讨论学等方式,及时组织广大党员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帮助他们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目前,各校已组织各种形式的条例学习300多次。
三是党员群众广泛学。《县教育局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刊登条例全文、专家论述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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