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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三项制度严把总结关 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善始善终
发布时间:2010/3/15   稿件来源:   
长兴县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建立自查补课、督查验收、审查报批三项制度,严格把好总结关,有效防止草率收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一、建立自查补课制度,全面搞好活动总结。县委在年初研究制定县对乡镇综合考核办法时,明确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和后续提高工作,列为综合考核“党的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以谋划启动学习实践活动时一样的高标准,精心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2月26日,县活动办专门制定下发《关于认真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乡镇党委及基层党组织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和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各阶段工作环节,全面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抓好“补课”,确保“规定动作”全部到位。各参学单位全面系统总结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的成功做法、主要成效,对于今后加强本地基层党建工作的经验启示,以及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考虑等,汇总一批有鲜活、生动的典型事例。乡镇党委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形成初稿后,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进行专题讨论,进一步征求和听取各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送请县委指导督查组长审阅通过。
二、建立督查验收制度,认真评估工作进展。县委指导督查组自2月底开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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