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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推行“1+X”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0/2/24   稿件来源: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长兴县以探索农村社区组织建设为突破口,坚持以地缘关系和工作联系为主要纽带,在和平镇依托原有的和平、新港、毛家店3个行政村和1各街道居民区,组建新的和平社区党总支,初步形成了1个党组织领导4个村(居)民自治的统筹发展格局,切实增强基层组织领导和服务城乡统筹的功能,
在保留村居建制的基础上联建新社区党组织。针对4个村居相互毗邻,地处集镇,并随着小城镇建设开发形成事实上的农村新社区的现状,打破传统按一村设置一党支部的模式,联合组建新的和平社区党总支,原有4个独立的村居党支部则明确作为社区党总支的下设支部。在人员配备上,总支委员会设书记1人,由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1人,委员3人,下设的四个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均有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组成。明确新组建的社区党总支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负责领导协调4个村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民自治事务。
在巩固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社区运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深化以公开推选制度、公开决策制度、公开村务制度、公开评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四公”制度,以民主管理维护权益、团结村民。完善民主议事制度,健全党总支会议、社区办事处例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对社区重大事务如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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