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来教育和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构筑和谐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能,现根据2009年全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及调查处理情况,决定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湖州市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投诉方
杨女士
★★被投诉方
长兴雉城
鑫玮图文设计工作室
投诉案件的事实概况
2009年6月26日杨女士向县消保委投诉,反映自己的手提电脑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于是把手提电脑拿到长兴雉城鑫玮图文设计工作室进行维修,维修人员提出需500元的维修费。一个多月后,杨女士取电脑时,修理人员告知她,因电脑是快递到杭州特约维修部进行维修的,并且已更换了新硬盘,所以需支付830元,杨女士无奈地支付了830元。当她回到家将电脑打开不到二分钟,电脑屏幕就出现了黑屏,再也无法启动。与店方联系后,店方告知她电脑要重新修理,于是她又将电脑拿到维修部。一个多月过后,当她再次去取电脑时,维修人员对她说,由于电脑故障较多,还要增加维修费,杨女士提出将电脑恢复原状,退还已支付的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