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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一轮社保补贴实施细则出台
发布时间:2009/11/18 稿件来源:
湖州在线讯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日前,我市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之一的社保补贴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该《实施细则》除社保补贴标准保持不变外,扩大了可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范围,对新老政策的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并规定审批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原先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三类登记失业人员已扩大到六类登记失业人员,他们是:城镇就业转失业登记人员中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中,失业一年以上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人员;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复退军人中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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