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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人民调解走进“公堂”
发布时间:2009/7/7   稿件来源:   
    湖州在线讯 7月1日,设在德清法院立案大厅内的德清县联合调解委员会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正式启用。今后,当事人要求解决矛盾纠纷,不仅可以依法进行诉讼,还可以在法院里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这是当地司法局与法院联手力促“诉调对接”的一次有益尝试。

    人民调解的优势在于简捷方便、省时省力省钱。因为它即时申请,即时调解,不受普
通民事案件审理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的诉讼时效限制,调处纠纷不收费,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如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依据该协议出具调解书,诉讼费减半收取。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未按约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依据该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既能迅速解决纠纷、及时防止矛盾激化,又能方便群众、有效减轻诉讼成本、节省司法资源,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诉讼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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