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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新闻报道线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4/7   稿件来源:   

    各指导检查组、各县(区)活动办宣传组:

    为进一步做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请各指导检查组、各县(区)活动办推荐报送相关新闻报道线索,我们将选取部分报道线索,提供给省、市级新闻媒体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简报宣传报道采用。

    新闻报道线索要求:

    1、各地、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特色做法、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2、要体现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性特点和要求。 
    3、报道线索的切口要小,内容要实,要有新意,要见人见事见精神。 
    4、语言要简明扼要,每条线索控制在1000字以内,并附上采访报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各指导检查组、各县(区)每周要推荐报送1-2篇信息线索。 

    新闻报道线索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文件名请注明“新闻报道线索”。

    联系人:杨柳青,陈小林;联系电话:2399382;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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