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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学丨发挥社情民意小信息的大作用

来源:湖州日报
2024/3/18 14:54:00

李丰


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也是联系各界、反映民意、沟通党政的重要渠道。市政协作为全国政协办公厅信息直报点,近年来,在全国政协、省政协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把反映社情民意作为政协履职的一项重要性、基础性工作,为民意发声、为发展助力,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全省政协“第一方阵”,多篇信息得到落地转化,有力助推了公共政策出台和党政决策优化,在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更好发挥参谋辅政作用、保障民主权利、推动社会进步发展上探索了“湖州方案”。作为政协信息工作者,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新时代下加强和改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信息工作质效,推动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上发挥更大作用。


一、提升思想认知,深刻认识新时代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重要意义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人民政协的信息建言渠道,更加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容易收集和掌握的社会情况和群众诉求,在社会各界民意收集和反映渠道上更加畅通,也是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广泛参与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协商求得共识、找到“最大公约数”,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难以表达、参与不足的弊端,真正使协商民主发挥了重要功效。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上,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有独特的制度优势。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经过三十多年发展,有完善的运行机制、程序规范、配套制度,这种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的制度安排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机制和平台,保障社会各界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推动形成共识。此外,各界人士通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建言献策、集思广益,最大程度整合意见,达到思想一致,避免了混乱而无序的民意表达。


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助推党政科学决策的重要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党和国家进行有效国家治理的基本前提就是科学决策,这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广泛征集民意,听取各界群众和代表人士对经济社会民生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汇集众智、广谋良策,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此外,政协委员都是各行各业具有代表性的专家人士,在各自的行业领域有一定的话语权和专业度,既能代表各自界别群众的意愿诉求,也能超脱狭隘的利益局限,提出真知灼见,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二、优化制度设计,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建立专门规章。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更好把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指明了方向。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经历三十多年发展,自上而下普遍建立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表彰办法等专门文件,应在此基础上,继续创新发展,针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程序、环节等进一步规范,探索更多有地方特色的专门制度,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


建立专人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第十一条明确,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厅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社情民意信息的收集、编辑、报送、反馈,以及有关组织、协调、服务、保密的具体工作。从全国政协开始,对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下设部门数量、人员配备量、分管领导层级等都进行了梳理规范。目前区县一级政协信息专设机构存在缺少,信息工作人员兼职情况较多,应积极协调充实人员力量,切实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工作方式方法,为政协信息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加强专项研究。全国政协办公厅要求,建立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情况,每年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应参照提案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专项研究和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更好发挥其作为社会舆情重要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作用。


三、扩大参与主体,拓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参与渠道


发挥主体作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参与主体。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学习培训,进一步广泛动员和组织政协委员,充分调动发挥广大政协委员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将社情民意信息作为委员履职能力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有社情民意信息业务培训,也有宏观性、前瞻性经济社会热点等知情明政方面的培训,帮助委员知情明政,引导委员立足自身行业领域,多提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将政协委员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纳入通报范围,以网络化约信息、专题化聊信息、条线化询信息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委员参与信息工作的意识。


突出界别特色。界别组织信息是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形成价值共识后联合反映的一种带有群体性普遍性、突发性、倾向性的信号。一个界别就是一条表达界别群众呼声的渠道。要进一步抓好界别视察、界别协商,了解和反映界别集体社情民意等活动,使各界别在政协信息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出纽带作用。应加强界别为载体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平台建设,突出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界别特点,把界别委员和群众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整理反映,进一步增强信息覆盖范围的广泛性。此外,《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指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各级政协委员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民营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应探索加大各级政协关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安排的数量和比例,拓宽新社会基层人士政治参与渠道,更好反映这一群体的利益诉求。


延伸基层触角。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作为反映民生关切的直通车,反映渠道的畅通和广泛正是其优势所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根据需要在基层政协地方委员会中设立若干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联系点。以此加强信息基层来源渠道,扩大信息来源的基层覆盖面。各地政协应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基层联系点、增补基层一线特邀信息员上进一步发力,扩大信息基层素材来源,延伸基层触角,更好更广泛地代表和倾听基层广大群众意见诉求,增强信息工作基层民主性。


四、强化过程管理,推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形成链式闭环


加强跟踪管理。社情民意信息的编发并不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的终点,而是十分重要的中转站。要做好政协社情民意信息领导批示件的跟踪反馈,推动党政领导部署要求和有关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打通信息落地转化“最后一公里”。要探索建立社情民意信息专报批示跟踪制度,如市政协对收到的社情民意信息市领导批示件进行分类编号,明确批示件负责人、责任部门和涉密等级,同时,加强定期与党委、政府督查室及承办单位联系,跟踪批示件办理落实情况,按涉密等级,主动向信息撰写人或单位反馈批示内容以及落实情况,增加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和决策落实。要定时跟踪了解信息的处理情况,掌握信息处理的动态变化,确保各信息报送主体及时了解信息工作的进展。 


明确反馈程序。要加强同社情民意信息反映主体和办理主体之间联系沟通,健全完善各信息报送单位和特邀信息员的来稿采纳情况通报反馈制度,避免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石沉大海。从统战工作的角度看,及时将信息采用情况反馈给委员、党派团体成员和信息报送单位,也是加强团结凝聚人心的一种重要方式。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定期晾晒、定期统计、定期考评的业务通报制度,回应群众呼声、反馈决策落实,解疑释惑、凝聚共识,更好发挥信息凝心聚力作用。


探索转化渠道。结合政协各类履职工作,有效打通社情民意信息成果转化渠道,把委员和群众的“金点子”转化为推动发展的“金钥匙”,是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直接有效方式。部分地方政协与党政部门探索开展“微协商”,力促信息成果转化落实等创新举措,要进一步创新成果转化渠道,推动相关部门围绕信息反映的问题和反映信息的政协委员之间深入沟通,缩小分歧、解决问题、增进共识,综合运用专题视察、座谈协商、现场监督等方式促进信息落实落地。


(作者系市政协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