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州在线 > 湖州理论在线 > 学有所思 > 正文

思学丨巩固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来源:湖州日报
2024/1/30 14:20:00

谢迪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一重要论述,在进一步拓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的同时,也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使命任务,巩固和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向前推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亦即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实施领导的重要制度载体。早在1945年召开的中共七大上,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构想,在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深化、逐步完善,保证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有效发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是可以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可以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支持和保证国家政权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三是可以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之相对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一府一委两院”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必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机制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多个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保障和支撑。一是通过立法提供制度供给。人大是立法的主体机关,承担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重要任务。二是为“一府一委两院”运行提供法治框架。政府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安排,有效保证了政府的民主性、法治性;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通过监督和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从而维护法治国家进程。三是为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提供监督和制约。从权力的合法性来源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形成权力监督和制约的根本,必须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我们要不断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作者单位系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