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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来源:
2019/12/5 15:26:0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作出了系统总结和全面概括。讲清楚我国制度显著优势及其缘由,是学习和宣传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大优势。

    党的领导是制度建设的力量之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改革本质上是旧制度的破除和新制度建立的过程,必然会触动一些人的“既得利益”,正是有了党的领导,才能扫除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一切阻碍,把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断推向前进。

    党的领导增强了制度建设的协同性。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需站在全局的角度,运用系统的方法,整体谋划,既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又能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协同推进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才能保证社会各方面制度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以形成强大制度合力。“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制度体系才能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党的领导增强了制度建设的统合性。因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各方面都有各自领域的特殊规律,这样每个领域制度建设就有着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和“自洽性”。正是在党的领导下,保证了制度建设能遵循一个统一的“蓝图”,避免“政出多门”问题的产生,实现了制度体系价值上的同一性、逻辑上的一致性和功能上的协同性,使各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上密切关联、匹配与有机衔接。

    党的领导保证了制度建设的公平性。“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资本与权力的合谋、权力寻租现象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都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的领导实现对资本的有效驾驭以及对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防止了“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律化”,使各种制度和公共政策能切实体现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着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