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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视角下乡村治理的有效性研究 ——基于长兴县港口村的调研

来源:湖州日报
2019/10/16 9:53:0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乡村治理,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依托。实现村民自治的关键是村民的参与自觉性、积极性,此外,还要有治理体系的完善、参与渠道的畅通等因素,这都会影响着乡村治理的成色和厚度。

  曾经的港口村是长兴县十八个贫困村之一,不仅是虹星桥镇最穷的村,更是全镇最复杂的村,人心涣散,一盘散沙,一年连续换三任村书记。如今的港口村已是远近闻名的“明星村”,获得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省民主法治村、省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等荣誉。是什么让港口村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呢?

“港口蝶变”的实践与创新

  看一个村的治理成功与否,关键看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这需要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搭建村干部主导、村民参与、相互协同治理的机制。

  创新治理思路,形成“户主大会”机制。进入新时期,在乡村治理领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如村民参与自治愿意不高、代表的代表性不强、代表会议实效性不明显等问题,不能用“老办法处理新问题”,需要创新治理机制。港口村的蜕变就是最好的例证,2015年底,港口村召开了首届“户主大会”。通过发挥村民尤其是党员的参与积极性和自觉性,组建了“老年协调小组”“乡村网格”“红色娘子军”等协同治理单元。通过“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自治理念,不定期召开事前决策听证会、事中问题协调会、事后政务评议会,开展协商议事、集体分析、联动处置,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让党员先锋引领成为常态,让村民参与自治成为自觉。使老百姓更加了解村干部,让村干部更加贴近老百姓。提升了村民的自觉参与自治的意识,营造了干群同心共治理的景象。

  引导人人参与,打造“协同共治”机制。港口村通过营造“比学赶超、人人创先、户户争优”的治理格局,使治理成效非常明显。村子要治理好,不能只靠村干部,更要靠每一个人,更要突破“协同治理关”。发挥三方面的协调作用:一是做好村两委的无缝协同,两委班子团结一条心搞好村务工作,团队战斗力强;二是做好村委与“协调小组”的密切协同,特别是村里重要事项的推进,要争取村里威望较高的长者的支持;三是做好村委与村民的高度协同,通过日常关键事务问政于“治理体系”,全年规划问政于“户主”,治理成效问政于“户主大会”,形成“村级事务村民做,户户都愿参与做”的协同共治的良好格局。港口村正是有“人人争荣誉、户户争先进”的氛围,以定期评选垃圾分类示范户并公示、年度奖励的办法,取得了优异成绩(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以“星级文明户”“好婆媳好邻居”等评选活动,形成了协同配合度高、良性互动氛围,打造出“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强化基层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村党支部建设是关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基层社会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建设坚强有力的村党委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主职干部尤为重要。港口村作为曾经的市级贫困村,通过近十多年的发展,实现“弯道超车”,关键提升了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港口村由原上洪、港口两村合并而成,合并后一段时期期,村干部之间缺乏沟通,思想意见不够统一,使村级事务推动缓慢,引起村民很大意见。自2005年村两委换届,新任村书记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基层党组织上,通过向党员、村民、乡贤征求意见,将全村的思想进行统一,明确了工作思路,把握了工作的重难点。从村书记来看,村书记始终带头做,冲在最前面,发挥着“一名书记就是一个榜样”的作用;从村党员来看,在推进乡村治理中遇到的“硬骨头”,该村党员们能冲上去,在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与个人利益有冲突时,该村党员能做到放弃个人利益,在村民心中树起了“正能量”,塑造了“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形象。正是在全体村干部和村党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港口村在乡村治理推进产生了很强的执行力,形成“干部全力带,村民奋力追”的乡村治理格局。

经验与启示

  乡村实现治理有没有成效,治理顺不顺,离不开村民参与的自觉性强不强,对乡村治理成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港口蜕变”是因为有“港口实践”,总结好“港口经验”是很有必要。

  创新治理机制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治理的动力。乡村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在乡村治理中坚持以村民为主体,注重更加有效的参与感,发挥他们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港口村的“户主大会”,出发点是:一是借助“户主大会”,搭建“比拼晒”平台。将每户家庭先进荣誉的取得和日常管理相挂钩,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二是通过村干部向户主述职,主动公示公开村务工作,并报告村财务年度收支情况,让村民们知道村干部今年做了什么,明年要做什么;三是利用“户主大会”平台对村干部进行全面测评,让村干部一年的工作成绩,最关键还需要看村民们“满不满意、拥不拥护、答不答应”。

  港口村通过“户主大会”机制,将村级重大事项、关键事务安排等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操作。最大程度使港口村从原来的“人治”(村书记说了算)到“法治”(村制度说了算),最后是“自治”(大家说了算),使村干部的精力更专注,村务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村干部的公信力提高了。

  “以人民为中心”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治理的基石。从港口村实现的“蜕变”证明了:群众是一切工作办得成、办得好的基础。只要把村民发动起来,让村民参与进来,就没有什么工作是推动不了的,才能不断地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户主大会”制度就是最好的证明。以前,港口村难在穷,难在百姓没有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以“户主大会”为抓手,激发村民的参与积极性,从原来的“一事难办”到后来“事事好办”,关键是让村民看到“村委事事为村民”,也让村干部认识到“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户主大会”的治理机制,为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参考与借鉴。 


  提升组织战斗力是高质量推进乡村治理的关键。基层社会治理与基层组织建设,村主职干部的角色非常重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支部建设是关键。在新形势下,建设坚强有力的村支部(总支)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村主职干部尤为重要。“港口蜕变”一是村书记发挥了“带头人”的作用。工作上,村书记敢作敢为,带头做,始终跑在第一个;作风上,坚持自律自廉,“自己要做得硬”。二是依赖于港口村委班子的团结协作,只有村委班子成员一条心,合成一个拳头,就形成了最强全力。三是全体村党员,由于村干部带头、示范效应强,使全体党员自觉发挥党员作用,使得工作有推力,群众有信任,事业有成果。

结语

  “以村民为中心”的治理思想,必须要调动村民参与,不能让村民做“看客”。提升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创新村民自治模式,才能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夯实乡村治理成效。以“户主大会”为平台的治理平台,保障了村民有效参与,抓住了乡村治理的关键,提高村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了村干部的治理水平。

    (作者单位系长兴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