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湖州在线 > 湖州理论在线 > 学有所思 > 正文

有感于“需要有律师朋友”

来源:湖州日报
2019/6/17 8:52:00

      近期召开的全市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上,一位市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我们需要有律师朋友。”此语言简意赅,不禁让人感慨:这既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意识的增强,更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举措。

      “需要有律师朋友”是法治意识的觉醒。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律师职责。在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律师与大家一道奔波在一线,久久为功,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国法律知识不断了解掌握,法治意识逐渐增强。调解矛盾纠纷、法律咨询,为政府、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不遗余力,既是辨法析理再教育,更是促进法治思维意识再加强的生动实践。律师队伍已是法治队伍一支重要力量,学法尊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已渐渐成为一种习惯。律师是身边法律专家,有事找律师捍卫自己合法权益将成为一种常态。“需要有律师朋友”是法治政府建设进步的标志。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方略,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其实质是按照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诉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深入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把公共服务、民生保障作为第一要务。政府是社会责任主要承担者,就要在遵法守法信法护法上当标杆当典范,明白自己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晰自己权力边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诚信为本,不可留恋过去“谁有权力、谁有关系、谁能利益”的旧思想,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为片面追求所谓“效益”或完成不合理任务置法律法规而不顾。律师制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是我们法律共同体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及执法人员要清晰律师的地位作用,善于利用律师熟悉现行法律的专业优势、相对客观处理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和立足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注重前瞻思维,聘好法律顾问随时咨询,积极沟通,规范流程,防范风险。注重法治思维,发挥律师函威慑作用,发挥律师在行政调解及涉法涉诉信访等人民调解中第三方作用,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需要有律师朋友”是社会综合治理发展的必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说:律师代表一个国家法治文明标志,律师兴则国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复杂,律师的作用就越来越突出。律师不仅能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公民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法律问题,在合理时间内获得最专业最权威的答案;可以提供涉及个人从事行业相关最新法律法规的信息,帮助公民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的个人法律事务,提出建议方案,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可以接受委托代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当矛盾初露端倪,及早和律师商讨,能化被动为主动,化干戈为玉帛。当矛盾无法调和时,及早请律师进行诉讼,能最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民如此,企业同样如此。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律师不是打官司的时候才需要,不打官司时更需要。企业要“长治久安”,就需要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和风险防范预警机制,避免法律风险发生,避免错误决策带来经济损失。

      新时代就需要有新担当新作为,“以法为业,以律为师”的律师就要担当起新时代历史使命,在全面依法治国大潮中大有作为。

      (作者系市司法局副局长)